关于我国HRA实用化的理论思考(1)(2)
2014-10-18 01:10
导读:(1)劳动者权益会计模式,主要是阎达五、徐国君两位教授提出。该模式针对西方人力资源会计模式的不足,通过提出人力资产投资、人力资本、人力资
(1)劳动者权益会计模式,主要是阎达五、徐国君两位教授提出。该模式针对西方人力资源会计模式的不足,通过提出人力资产投资、人力资本、人力资产和劳动者权益等概念,对传统会计等进行了重构,并论述了人力资本参与企业盈余价值分配的均衡机理和原则。从而通过劳动者权益明确人力资源的产权回属,从根本上调动劳动的内在生产积极性。
(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刘仲文提出的以生产者剩余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会计模式。该模式通过分析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剩余,指出企业剩余价值中的消费者剩余部分为企业投资者所有;而作为生产者的权益,剩余价值中的生产者剩余部分应回生产者所有。人力资本作为能够获得剩余价值的人力资源价值,表现为人所具有的创造剩余价值的潜伏能力或生产能力。在此基础上,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分配的形式可以有劳力股、职工(或者生产者)权益股等。
(3)
厦门大学会计系杜兴强、李文提出的“以人力资本稀缺性决定人力资本所有者可以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这一命题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会计模式。他们以为企业吸收人力资源时,应该一方面确以为一项企业无形资产,另一方面确以为一项负债或一项权益。把企业人力资源分为生产型和经营治理型两种类型,并分别以两种计量模型来衡量其价值。
2. 尚待解决的题目。
杜兴强和李文所提出的模式是以
西方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为依据的。它以人力资本的稀缺程度来决定其所有者对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大小和数额的多少。阎达五和徐国君教授的劳动者权益会计模式则以其产出观的人力资本概念为基础,把理论上的按劳分配和现实中的按资分配相结合,来阐述劳动者权益的理论依据及其必然性。而刘仲文教授的模式的理论基础则借用西方经济学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概念,赋之以马克思的社会均匀利润理论的内涵来阐明其观点的。在他的论述中,企业的经济剩余被分为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两部分,消费者剩余的实质是企业在购买生产资料时所获得的、由其它劳动者生产的剩余价值。生产者剩余的实质是本企业的劳动者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然后,企业的生产者剩余就是其经济剩余扣除消费者剩余的剩余价值,也即是该企业生产者的权益。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其理论根据的明显差别。其不同的理论根据,必然影响到人力资源会计的性质、目的和功能,也影响到人力资源价值与权益的确认、计量方法等方面。比如:人力资源应予以资本化,但其应从投进的角度还是从产出的角度来确认?确认范围又如何?有学者以为“人力资本要素的稀缺性决定人力资本所有者可以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而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对企业剩余的分配取决于双方的讨价还价。”有的学者依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以为人力资源价值=人力资源产出价值(V+M),那么其论断就与生产要素参与社会分配的现实不一致的题目怎样解决?就上述三者而言,哪一个在理论上更为公道、在现实中更具可操纵性呢?这是我们在人力资源制度的设计中所不能不考虑的题目。
值得留意的是我国学者近年来所提出的3种新人力资源会计模式,都涉及到了企业盈利的分配,超越了外国学者的这一局限,此举不但导致了人力资源会计推动主体的变更,而且还对企业内部激励、社会分配格式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正因如此,也使这些新模式在理论上有很大的完善余地,在实践上任重道远。
三、我国人力资源会计今后发展的3个方向
1. 原有模式的进一步深化研究。
固然原有的人力资源本钱——价值会计模式在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存在不足。但是由于它的实施不涉及整个社会的劳动者分配题目。而且在理论模式上比较成熟,在实践上有较多的经验可循,所以作为进步企业人力资源治理水平的工具,它还有很多的潜力可挖的,研究的重点,主要是人力资源货币化会计信息的质量进步,和该制度实施本钱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