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文化的不可治理性(1)(2)
2014-12-23 01:45
导读:经过和其它已知的三种竞争上风来源相比较,我们发现在可模仿性上,企业的核心能力的难以模仿程度接近企业文化,原因是二者在可描述性上存在几乎相
经过和其它已知的三种竞争上风来源相比较,我们发现在可模仿性上,企业的核心能力的难以模仿程度接近企业文化,原因是二者在可描述性上存在几乎相同的难度。但是相对来讲能力作为一种企业特定的业务流程是可以加以研究和分析的,因而可以描述的难度较低。“流程再造”对企业绩效的进步不仅仅只停留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也得到了验证。而企业文化一方面“对企业的影响力可能存在于那些不可言喻的因素,它们难以描述”,另一方面即使可以描述,却“不会由于被研究者描述而是使它们被模仿”。
至于企业文化的价值,在有关的治理学文献中有经典的论述,并被称之为文化的价值创造特性(value-creating properties)。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以节约本钱即是价值创造的逻辑,认定文化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三种途径,简单地讲就是第一,文化减少了企业内个人的信息处理要求,答应个人更好地把留意力集中于他们日常的工作;第二,它补充了正式的控制制度,减少了企业中监视个人的本钱;第三,文化影响了企业中个人的偏好,使他们趋向共同的目标。这就降低了企业中个人的谈判和讨价还价本钱,并促进了更多协作行动的产生与发展。
因此企业文化在理论上拥有成为持续竞争上风源泉的三个必要条件:有价值的、特有的和难于模仿的。尤其在难以模仿上具有其他三种来源无可相比的上风。2.文化治理是企业家治理水平的试金石
企业文化治理是治理者水平的试金石,它是卓越的治理者和平庸治理者之间的分水岭。很显然,假如我们明确了在战略的指导下,文化因素是企业有效运行的三个无法忽视的约束因素之一,同时又具有难以治理的巨大难度,那么结果就是更努力,更专注于文化治理的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胜岀,而那些在文化建设和治理上留意力不够集中,或以为企业的治理重心在别处的企业家可能只能建立企业的比较竞争上风,而不能获得持续竞争上风,获利与成功都是短暂的,尤其是在当今被称之为“超级竞争”的剧烈变化的市场环境下,相对的上风很快就会被竞争对手腐蚀掉,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危险。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在这个论断里显然隐含这样一个条件,即企业家,也就是企业的缔造者或主要治理者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和治理负有重大责任。从文化的不可治理性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面对企业文化这一影响企业绩效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战略目标负有终极责任的企业家有责无旁贷的治理义务,运用简单的经济学常识就可以推断,既然文化治理难度大,但又不能回避,这个工作谁来做?当然是那个在企业里占有大部分资源,并且从利益分配中获利最多的人。
我们夸大企业家个人在文化治理和建设中的作用,除了企业家有主动承担责任的必要性外,企业家本身在企业组织中的任务角色和权力地位也自然地决定了其个人因素会有力地影响企业经营的绩效。企业家是企业中拥有最大权力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他是学习的榜样和服从的对象,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受到下属和员工自觉和不自觉地模仿和追捧。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企业家把自己的强烈个性带到企业中,变成故事和轶闻流传下来,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所以作为文化治理者,企业家成为“布道者”或“教育家”的角色是组织中其他人或部分无法代替的。
总之,围绕企业文化的不可治理性,我们可以廓清对企业文化内涵的理解,从而更理智地熟悉文化治理的实践方式和手段。事实上,相对于人们期待文化在企业治理中最大化发挥其功用的设想而言,我们的理论探讨是最没有想象力的。目前东西方的人们已达成共叫,终极希看借助于文化在对社会和企业的治理中做到“无为而治”。看来也只有文化才具有这样的气力。
参考文献:
[1][美] 迈克尔·波特:竞争论 中信出版社 2003
[2][美] 戴维·贝赞可戴维·德雷诺夫马克·尚利:公司战略经济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