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产权制度改革题目(1)(3)
2016-01-14 01:03
导读:相反,假如是民有企业,则企业产权所有者会时刻对其授权的经理人进行具体监察,必要时自己亲身经营治理企业,亲身作出经营治理的具体决策,决不会
相反,假如是民有企业,则企业产权所有者会时刻对其授权的经理人进行具体监察,必要时自己亲身经营治理企业,亲身作出经营治理的具体决策,决不会让企业出现任何背离产权所有人意志的事情。因此,在单一产权的民有企业中,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毫无意义的,在此,所有权随时授权于任何人对企业的经营权,也随时将权力收回;这并非这两个权力的"分离",而是同一个权力的一个延伸出来的方面。经营权是所有权的一个体现形式,它并非可以游离于所有权之外而自行其是。比如,某公司老板将公司的具体经营治理事务交由某个人代理;这种情况不应理解成是这个代理人有经营治理权,相反,应该理解成是老板对自己公司进行经营治理的一个方式,即"老板设置一个经理人"这件事情只是公司产权人对自己公司的经营治理方式的体现,而不是什么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正象《公司法》中所说:"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进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治理者等权利。"股东的"重大决策和选择治理者"权所体现的正是他们对自己公司企业的经营治理权,尽管这个权利是通过某些经理层而实施与实现的。
因此,既然是国有资产,国家部分就完全有权进行经营治理,完全有权实施"国有国营",而不是什么"国有民营"。假如国家部分未能经营好国有资产,分离出所谓的经营权于"民营"又轻易出现不负责任、贪污***、化公为私的题目,那么,国家只好放弃对国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了。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情况,这就是当今政府致力要做的"国企产权改制"的事情。在此应该指出的是,国家放弃对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即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只要产权流转过程是公正的,等价交换的,那么,通过这种产权转制,国家仍把握着相等价值的国有资产,对这些资产,国家可以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用于清偿历史欠债(如安置国企老职工的欠债),可以用于形成更大的 社会 保障体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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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有一个观点是:国家将大部分国有企业产权转制出往,但仍需把握关键行业的关键国企,由于国家要"掌控国民经济命根子"。实际上,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根子,仍有很多题目需要考究。由于,以什么方式"掌控国民经济命根子",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结果。一般来说,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根子就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要害部分与基础性行业进行垄断专营(独资或控股)。比如银行、石化、电力、电信、 交通 、重要矿产资源、重要设备制造行业等是国家需要掌控的国民经济要害部分与基础行业,由于把握它们就即是把握了整个国民经济;而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根子,在形式上就是由政府对这些部分与行业进行行政垄断性的经营,不容许民间资本、境外资本进进相关行业。但这种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根子的方式就存在很大题目,由于对基础行业与关键部分进行行政垄断性经营,从而使这些行业有效供给减少,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不利 影响 非常之大。比如近期汽油、柴油等缺乏,就有很多人指责是政府对石化行业垄断经营的结果,由于垄断经营尽管价格可能受到控制,但供给积极性会比竞争经营差很多,从而在市场需求增大时轻易造成短缺。银行业也是一个典型的"国民经济命根子"行业,并且负有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交付的重任。国家严格控制银行业不容许民间资本进进,消灭了所有"个人银号",于是造成 金融 有效供给不足,融资困难,民营经济很难得到银行资金支持。不过由于有需求,很多民营企业也能够从社会上获得一定的融资,从而使民营经济在如此艰难困境中顽强生存与发展。
从这一点来看,国家掌控国民经济命根子并不有利于国民经济,相反,开放这些命根子性行业与部分,让不同所有制资本参与经营,能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但政府垄断经营重要行业并非一无是处,比如我们经常听说,现在中国市场上石化产品的价格是倒挂的,购进价比终极产品价要高。由于汽油、柴油等石化类终极产品的价格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那么,为了维持产品的低价格,政府只好花钱补贴在这些受政府高度垄断的行业产品上。反过来说,正由于政府高度垄断了石化市场,才使得政府有效地对之进行亏损补贴,从而使石化产品的价格上涨不至于过高到严重损害国民经济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