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无罪(3)
2016-04-06 01:17
导读:价格竞争被称为“低级”的竞争方式与其说是学术界的观点,勿宁说是被媒体炒作甚至误导的结果。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总体经济从求大于供的短
价格竞争被称为“低级”的竞争方式与其说是学术界的观点,勿宁说是被媒体炒作甚至误导的结果。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总体经济从求大于供的短缺时代进进了供给全面大于需求的卖方市场。随着各种各样的的产品充斥于市场,众多企业也开始开展各种各样的促销努力以扩大自身的市场占有率,主要采取的有降价与开发新品种两种方式。媒体在报道这两种竞争方式时的倾向性极其明显:给人们的印象是只有那些质量较差、档次较低的商品才会迫不得已降价倾销;而开发新产品、填补国内空缺等等才是十分光彩,值得大加欣赏的事情。久而久之,在***导向这种影响之下,人们在观念中就形成这样一种熟悉:在市场竞争中,企业首先想到的应该是产品差别化,只有在技术气力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难以开发出新产品的情况下,才会往想到降价。这样无形中就把价格竞争战略当作了一种无耐之举,被称为“低级”也就不希奇了。
近年来的以彩电业为代表的家电业价格大战,更是使这种说法占尽了上风:媒体对彩电业价格战的惨烈极力渲染,指出价格战令很多企业的利润微薄,难以获得资金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等等,使得人们更加以为价格战害人害己,实不足取。但人们或许已经忘记了1996年前后,正是由于长虹在彩电市场上的降价策略,才使得洋品牌彩电在市场上的份额被压缩到20%左右,从而一举奠定了国产彩电在本土的统治地位,而当时长虹也由于此项“成就”而被称为民族产业的代表。从以上截然不同的两种评价可以看出媒体注重的更多是吸引公众的留意力,而非其说法的科学性。
人们没有区分恶性价格战与正当价格战,而将其统而论之。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正是恶性价格战的恶名拖累了正当价格竞争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中国大学排名 据调查,近年来市场上发生的恶性价格战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企业为了占领市场,大幅度降低其产品的价格,甚至到了无利乃至亏本销售的地步;另一种是众多的个体或私营者所搞的假降价的价格欺诈行为,即在“跳楼价”、“出血价”的幌子下,欺骗顾客,高价倾销其劣质商品。这两种形式无论哪一种,都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前一种,使企业利润大辐下滑,甚至全行业亏损,进而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更新缓慢;后一种则更是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的利益。因而这两种价格战是受上至企业界,下至消费者所深恶痛尽的。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恶性价格战或者说是“伪价格战”,造成了人们对价格竞争的敌视与误解。因而现在只要一提及价格竞争,很多人脑海中首先出现的就是各种的火曝的促销场面,甚至将其与街头小贩挂出的血淋淋的“大甩卖”的招牌联系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价格竞争怎么能不被视为一种低层次的竞争方式呢?
平常心看价格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正当的价格竞争本身是无可厚非的,而且也是一种企业常用的竞争手段,只要使用得当,企业可以求名求利。但是,假如错误地采用恶性的价格战,则只会招来同行的不满与***的责难,对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产生恶劣的影响,这也是我们所极力谴责与反对的,也许只有这样的价格战才可以被冠以名副实在的“低级”恶名。因而,笔者以为,将价格竞争统统叫作“低级”的竞争方式是极其错误的,我们应该以正常的心态来对待正当的价格竞争,同时对像格兰仕和沃尔玛这样的以本钱领先战略取得成功的企业,应该致以尊重与爱戴。沃尔玛被评为2003年“全球最受尊敬企业”之首就雄辩地说明了依靠价格竞争方式也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参考资料:
1.迈克尔·波特. 竞争战略. 华夏出版社,1997.
2.王婉芳. 沃尔玛的经营战略给我国百货零售业的启示. 北京商学院学报,2001,(5).
3.梁庆德. “格兰仕”的成功之道.中国农村经济,1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