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定义的比较研究(1)(2)
2016-04-27 01:00
导读:相对应地,他们对“第三方物流”也就有着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第三方物流是指为第一方生产企业和第一方消费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中间服务商组织的
相对应地,他们对“第三方物流”也就有着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第三方物流是指为第一方生产企业和第一方消费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中间服务商组织的物流运作。另一种是第三方物流是指为客户提供主要包括物流系统设计规划、解决方案以及具体物流业务运作在内的全部物流服务的专业物流运作和治理方式。
(三)我国学者对“第三方物流”的理解
骆温平(2001)在其专著《第三方物流:理论、操纵与案例》中对“第三方物流”的定义进行了探讨。他指出,“第三方”这一词来源于物流服务提供者作为发货人和收货人之间的第三方这样一个事实。他以为,第三方物流公司可广义地定义为提供部分或全部企业物流功能服务的一个外部提供者,这一定义把提供运输、仓储、销售、财务等服务的提供者包括在内。继而,他从战略的角度,对“第三方物流”下了一个定义:工商企业与物流服务提供者双方建立长期关系,合作解决委托人的具体题目。他以为这一定义夸大了第三方物流的特征:长期性的关系、合伙的关系、协作解决具体的不同的题目和公平分享利益以及共担风险。他进一步指出,与一些基本服务如仓储、运输相比,第三方物流提供的服务更为复杂,包括了更广泛的物流功能,需要双方最高治理层的协调。
2001年4月由国家质量技术监视局发布的《GB/T18354-2001物流术语》对第三方物流给出了如下的定义:第三方物流是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指在物流渠道中,由中间商以合同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向供需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全部或部分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货物的实际供给链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参与者,而是代表发货人或收货人,通过提供一整套物流活动来服务于供给链。第三方物流企业本身不拥有货物,而是为其外部客户的物流作业提供治理、控制和专业化服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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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庆(2004)以为:第三方物流是指商品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为商品交易双方提供部分或全部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模式。按照这个概念,运输、仓储、报关等的单一环节物流服务和一体化综合性物流服务或多功能系列化物流服务,都属于第三方物流的范畴。于是,他用传统第三方物流服务与现代第三方物流服务来对两种进行划分区别,并进一步指出,后者才是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是第三方物流企业追求的目标和其客户渴看得到的物流服务。
方芬等人(2004)以为,从我国当前物流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和理论角度看,应当从是否拥有资源这个角度往区别第二方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第二方物流企业应是指拥有专业性资源的物流企业,而第三方物流企业则是利用自身的特殊资源上风整合这些专业性资源的物流企业。这两个概念在本质上的区别就是:是否拥有专业性资源和是否通过整合手段往整合了专业性资源。她(他)们进一步提出了第三方物流的概念,即是:通过自身的资源上风,整合社会专业性资源,为客户提供物流外包服务的模式。她(他)们以为,这个概念的核心就是整合,本质就是服务。
冯文龙(2005)以为,作为一种新型的物流业态的第三方物流是由物流服务的需求者(第一方)、物流资源的拥有者(第二方)和物流资源的整合者(第三方)这三方通过相互有机联系而构成的(如图1)。
“第三方物流”定义的理论探讨
通过上面的综述,我们基本可以回结出对“第三方物流”的两种基本的解释。
一种是将发货人(供方)认定为是第一方,将收货人(需方)认定为第二方,将发、收货人之外的为发、收货人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认定为第三方。欧美学者基本持这种观点,部分日本学者以及我国的部分学者也持这样的观点。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另一种是将发货人(供方)以及收货人(需方)认定为是第一方,将拥有专业性资源的物流企业认定为第二方,将整合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的专业物流企业认定为第三方。部分日本学者以及我国的部分学者持这样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