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参与分享企业剩余的理论依据(1)(2)
2016-05-19 01:03
导读:4.委托代理关系。在现代企业中,信息在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之间是严重不对称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作为企业的“内部人”,拥有物质资本
4.委托代理关系。在现代企业中,信息在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之间是严重不对称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作为企业的“内部人”,拥有物质资本所有者难以获得的独家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最好的解决委托代理题目的方法之一就是让企业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分享企业剩余,让物质资本所有者通过向人力资本所有者让渡部分企业剩余索取权的方式,来实现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同船共济”,并减少委托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一般说来,增加代理人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可以使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代理人的目标利益函数尽可能地趋近于委托人。因此享有企业剩余的代理人会自动减少非生产性消费,从而减少代理本钱,有利于企业价值的增加,这种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的激励方式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是对代理人最为有效的激励方式之一。
5.按劳动力要素分配论。既然人力资本与其他的物质性资本都是广义的资本形态,都属于生产要素,根据均匀利润率规律的要求,等量价值的资本或等量价值的要素产权,应该分享同样份额的企业剩余。狭义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劳动力的所有者得到的只是劳动力商品的等价物;广兑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劳动力的所有眷得到的不仅仅是劳动力商品的等价物,而且还应作为资本形态或多或少地分享企业剩余。按要素分配是功能性收进分配,其分配依据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其中,由于劳动或人力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投进的比例和贡献可以用人力资本产权的大小来衡量,因而劳动或人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按要素分配中就是按劳动力要素的产权分配。人力资本对企业剩余的分享本质上属于广义的按劳动力要素分配的范畴。也就是说,在知识经济初显端倪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特别是治理型、技能型劳动力的所有者,在收进分配中不仅应得到相对于自身价值的工资,而且还可以得到或多或少的企业剩余。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人力资天职享企业剩余的模式
企业剩余是指,企业的全部收进在扣除固定的合同支付后的剩余,也即企业新增价值。企业剩余索取权是指对企业剩余的要求权,也就是对企业剩余的财产权利的界定和确认。企业剩余索取权的所有者也即企业风险承担者,由于企业剩余是不确定的、没有保证的,在固定合同被支付之前,剩余索取权是什么也得不到的。在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中,各生产要素的提供者获取收益的格式是债权人按照债务合同获得固定利息收进,生产劳动者按照约定获得固定收进加小额奖金,财务资本所有者的收进完全来源于企业剩余收益——净利润的分配。而在确定了人力资本权益后,劳动者和投资者都是企业的所有者,前者是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后者是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因此都享有补偿权和收益权。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的收益权都是通过参与分享企业剩余而得到体现,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补偿权也通过获得工资报酬而得到体现,假如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以工资方式获得一部分固定收进后再与物质资本所有者一起参与对剩余收益的分配,显然是对物质资本所有者利益的侵犯。那么,物质资本所有者的补偿权应该如何体现呢?必须从净利润中扣除物质资本的资本本钱,即用EVA(经济增加值)来替换净利润,作为分享的剩余收益,其中EVA=净利润-物质资本的资本本钱,物质资本的资本本钱;物质本钱×加权资本本钱率。
人力资本参与分享企业剩余从与物质资本利益权衡的角度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一是人力资本放弃固定收人的要求权,不拿固定收进但参与净利润分配;二是人力资本获取合同固定收人的基础上,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共同分配净利润扣除物质资本必要报酬(即物质资本的资本本钱)后的余额,即以EVA作为两类资本所有者分配的对象。在上述两类模式中,由于人力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不可分离性和专用性特点,固定收进是人力资本所有者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必要保证。因而,第一种模式不具有现实可行性,第二类模式则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收益分配的必然选择。首先,人力资本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不可分离性,固定收人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维持其生存同时也为维持其劳动力简单再生产提供了保障;其次,尽管企业的盈利来源于人力资本对物质资本的运作,但由于机会本钱的存在,只有当企业一定时期的净利润扣除物质资本所有者必要资本回报(机会本钱)后的剩余额(经济增加值),才是真正创造的财富,以这一数额即EVA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分配的对象,揭示了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分配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