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正当性解说(1)(3)
2016-06-25 01:01
导读:二、利益相关者利益正当性解说 企业为什么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必须回答的题目。假如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此都不能作出令人信
二、利益相关者利益正当性解说
企业为什么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必须回答的题目。假如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此都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的话,那么必定就会危及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成立。因此,笔者试图从多个角度对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正当性进行解说。
1.企业契约新论
企业契约论以为,企业是一系列隐性的或显性的、口头的或文字的契约联结体,企业应当为股东的利益而服务。企业的性质是“生产要素的交易,劳动与资本长期权威性的契约关系”[5]。
从上面可以看出,传统的契约论无力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支持,但要是从其理论基础“企业是一组契约”这一角度来分析,则别有洞天[6]。由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体”,就可以把企业理解为是所有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一系列多边契约[7]。在这里,契约的主体既可以是治理者、雇员和顾客,又可以是供给商、分销商等。这些利益相关者都与企业签订了契约,只不过有的签订的是显性契约,有的签订的是隐性契约罢了。经理职员和一般员工往往与企业签订有明确的雇佣契约,而供给商、分销商、社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所存在的是隐性契约。由于契约的本质要求对不同的缔约各方都要给予应有的“照顾”,所以为了保证契约的公正和公平,契约各方都有同等谈判的权利,以确保其利益都能被照顾到,因而企业应该为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服务。
2.产权新说
产权理论是主流企业理论赖以立足的基础。产权理论以为,企业是股东投进的物质资产构成的,因而企业产权全部回股东所有,企业只能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
但若从产权的另一个角度来看,企业产权并不能回股东唯一所有,没有任何理由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只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这是由于:(1)企业本质上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一组合约,其中每个产权主体向企业投进了专用性资产,它们共同构成了企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对“企业剩余”作出贡献的不仅仅是股东投进的实物资产,还有雇员投进的专用性人力资产以及债权形成的资产等。任何忽视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财富的创造是没有道理的。(2)产权与人权不可分离,在定义某人产权时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权利,产权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权利不是毫无穷制的……在任何法律制度下都是如此。一种对个人权利无所约束的制度将会是一种无须取得任何权利的制度”[8]。(3)在现代公司中所有权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单独依靠某一个“个体判定”理论来描述产权是不完整的,只有基于多元理论中这些“多元个体判定”所形成的产权才更符合实际情况。财产所有权是契约达成的条件,所有权是这种契约达成交易的结果,企业财产所有权只是一种状态依存权[8]。在不同的状态下,企业所有权分别回股东、债权人、工人或经理所有,股东只不过是正常状态下的公司所有者。社会应该从包括自由意志论、功利主义论和社会契约论等在内的多元理论的角度重新定义产权,同时,企业的这种产权关系必须赋予不同群体不同的利益。只有这样,产权才能反映其本身固有的特征和属性。(4)企业财产是投资者投资形成的资产与债权人的借贷形成的债权以及公司劳动过程中的财产增值和企业无形资产等共同组成的公司法人财产。公司是凭借法人财产获得相对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的,并由此得以成为人格化的永续的独立法人实体的。公司行为的物质基础是法人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资产;其权利基础是法人财产权,而不是股权,股东并不是企业唯一的所有者,只是拥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中的一员,他们只拥有企业的部分,而不是全部,他们不能独享所有权,传统理论把作为所有者的一切权利和责任赋予股东,并非出于社会科学的规律,只不过是一种法律和社会惯例而已[9]。没有任何理由以为股东的利益会或者应该优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3.资产专用性风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