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预算编制、执行与监视关系的思路(2)
2016-08-13 01:03
导读:六、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监视工作机制 一要强化预算编制的监视。充分发挥财政监视的事前审核作用,促进预算编制的公然透明和科学公道;经批准的预
六、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监视工作机制
一要强化预算编制的监视。充分发挥财政监视的事前审核作用,促进预算编制的公然透明和科学公道;经批准的预算和年度执行中的预算变更及上级财政的预算追加等有关文件或复印件要抄送财政监视机构,作为日常审核监视的依据;每年由财政监视机构牵头,组织气力重点抽查审核部分部分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重点对财政投进或支出的相关政策和资金使用单位加强集中检查,检查各项财政投进资金和经费是否按照批复年度预算实施治理使用;监视拨付财政资金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和依据;监视拨付的财政投进资金是否符合规范的财政业务流程规定要求;监视预算调整法定程序。
二要建立健全部分预算执行监视机制。财政国库部分要按照部分预算严格执行,加强对部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视,建立起有效的绩效考评、追踪问效问责机制,确保所拨付的资金都是按照所编预算正确使用,要定期编制部分预算执行报告,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执行存在的题目,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分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部分要认真监视预算的执行,全面了解预算执行的现状,收集整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题目,及时解决,并为完善部分预算编制积累经验,以利于预算编制、执行、监视的相互制约和预算治理水平的进步。
预算编制、执行、监视实行“三分离”是公共财政内在治理职能的要求,是政府科学治理的要求,是创建***社会的要求。只有正确处理好预算编制、执行、监视三者的关系,才能保障政府预算治理的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