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政策分析(5)
2016-08-17 01:06
导读:6.健全再担保基金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该依靠再担保体系来分散和规避企业风险,降低单笔担保损失的实际代偿率。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担保机构
6.健全再担保基金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该依靠再担保体系来分散和规避企业风险,降低单笔担保损失的实际代偿率。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担保机构的运作方式,担保机构的资信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再担保机制。既可以仿效日本,由地区财政遵循同一担保规则建立再担保模式,也可以建立有选择的进行再担保的模式。应适时组建作为"最后担保人"的全国性再担保机构,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使我国中小企业置身于结构公道、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信用安全保障网中。
7.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化信用体系试点,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制度、发挥信用中介主体作用和营造社会信用法制环境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
可以考虑由地方政府出面,在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配合下投资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并与各金融机构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企业法人代表资信评级制度和企业总体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企业信用观念,以信用等级确定是否贷款和担保。
8.金融部分应进步熟悉,调整经营理念和市场定位。
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行联系,争取尽快开展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业务,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要对信誉高、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放大担保比例、贷款利率优惠、简化贷款手续等优质信贷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协作,增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
9.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关于专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进与退出,担保职员从业资格,信用担保机构财务及内控制度,担保业务范围和种类等题目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利于担保业的规范发展。为此,应当抓紧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治理办法》,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准进、退出及内控制度,明确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定位及职能,进一步促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化发展。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
1.俞建国.WTO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战略[J].宏观经济,2002,9.
2.马有才.进世后中小型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J].国际贸易题目,2002,12.
3.邵国良、卢笛.对广州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思考[J].南方经济,2001,6.
4.陈红蕾著.加进WTO后,国有中小型外贸企业改革的几点思考[J].经济师,2003,5.
5.于良春、鞠源.垄断与竞争: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经济研究,1999,8
6.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1,1.
7.李志斌.银行结构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