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结构视野下的湖南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对策(3)
2016-10-11 01:00
导读:3.从企业角度分析 (1)由于中小企业的资产和生产经营规模都比较小,资产结构不公道,活动资产多,固定资产少,在贷款时无法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担保,
3.从企业角度分析
(1)由于中小企业的资产和生产经营规模都比较小,资产结构不公道,活动资产多,固定资产少,在贷款时无法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担保,加之盈利能力有限,从而抵御风险能力较低。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会计信息失真,造成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为中小企业融资增加了难度。
(3)多数中小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无形资产,大多数处于竞争性领域,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投资回报较低,银行感到融资风险很大,不愿提供贷款,加上中小企业信誉不高,信用观念淡漠,导致银行放贷慎之又慎。
三、解决湖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作为金融机构而言,首先要创新信贷品种,积极探索中小企业的信贷操纵方式,特别是要开发与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风险治理的新方法;其次是要降低贷款门槛,积极探索开办股权、仓单、应收账款、商标、专利权为质押品的质押贷款方式,要进一步突破传统贷款业务范围,推出一系列包括买方信贷、保函、信用证、理财等综合服务产品,并积极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和有特色的理财产品。同时还要创新中小企业活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实行更为灵活的还款政策,缓解中小企业到期贷款还款压力。当务之急是要结合开展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加强对涉农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从而达缓解中小企业抵押品不足题目,扩大中小企业贷款的选择范围,解决他们贷款难的实际困难。
2.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极具潜力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方面可采取如下措施。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1)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并通过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投进等方式来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2)充分发挥典当、融资租赁等融资工具作用,鼓励发展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并给予其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投融资公司可参与中小企业投资及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等,以引导其向未上市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3)推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湖南省有关部分要尽快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和公司债、实行财政贴息及建立担保偿债机制的具体办法,切实做好中小企业公司债、集合债券的发行和试点工作。要挑选一批成长性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作为发行集合债和公司债的后备资源,及时做好初审与推荐工作。
(4)拓宽其他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培育和承销工作,力争使湖南省每年有一批中小企业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
(5)引导和鼓励境内外投资机构和民间社会资本在我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中小企业改组改制,支持中小企业利用产权交易平台通过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开展融资,积极推动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新兴融资方式的发展。
(6)加快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各级各部分应坚持分类指导,加大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力度,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积极做好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荐工作。工商、税务、司法等部分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妥善处理改制上市前的税收、资产权属和股权规范等历史遗留题目。湖南省财政应设立支持中小企业上市前期工作的专项扶持资金。
3.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机制
目前,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题目。
(1)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担保公司一般愿意将业务定位于大型企业的大额担保业务,这样风险小、本钱低;还有一部分担保公司定位于为个人贷款业务,是由于此类贷款稳定,风险分散,收益较高。恰恰忽略了中小企业这一市场。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2)担保机构的风险厌恶属性。一方面,目前的担保机构基金来源少,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且贷款倍数较高;另一方面,对担保机构又缺乏同一有效的业务监管,因此防范风险的任务相当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