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深度国际化经营的制度约束及路径优化(2)
2016-12-10 01:08
导读:企业发展与制度缺失的矛盾 从我国中小企业的产权主体来看,我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数占中小企业总数的近80%,这还不包括没有登记的农村和城市的个体
企业发展与制度缺失的矛盾
从我国中小企业的产权主体来看,我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数占中小企业总数的近80%,这还不包括没有登记的农村和城市的个体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产权主体比较清楚,作为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经营者的治理职员来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关注企业资产的增值能力和经营效果。
从中小企业的经营机制看,中小企业经营组织层次少,结构简单灵活,能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迅速组织生产,预备周期短,适应性快。但是,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不仅仅要求有清楚的产权制度,而且要建立科学的治理制度,我国中小企业的产权和组织结构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困难。首先,数目居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很难筹集到其国际化经营所需要的资本。其次,过分关注经营效果的中小企业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有时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毁坏了中小企业的形象。再次,中小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不断地转换经营行业和领域,不利于制定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长期战略。最后,缺乏制度规范的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家族式经营,随意性很大,难以吸引和留住国际化人才。
事实证实所谓中小企业灵活的组织结构并没有成为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上风,反而阻碍了其国际化进程。
产业集聚与地方利益的冲突
产业集聚是相互联系的中小企业集中在某一区域形成区位上风和区域效应,以区域效应弥补品牌效应不足的实践安排。大多数中小企业生产规模小,产品市场营销投进低,不具备大型跨国公司的品牌效应,要拓宽国际市场,就必须通过联合及建立同盟等方式实现集群化。
中小企业集聚作为企业与产业组织的一种形态,不仅能为中小企业带来设施同享的外部规模经济,快捷获取技术、信息和服务的便利条件,而且使中小企业在不牺牲大企业所缺乏的柔韧性条件下,进步集群内企业的生产率,更具有国际化发展的竞争上风。按照市场经济本质属性的要求,加强和完善产业集聚内中介机构和公共服务建设是完善公***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按政府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这种公***品的提供主体可以是政府、私人或相关团体,政府在规范、治理、协调、强制和激励等方面具有不可替换的作用。
地方政府应该履行好公***品供给主体的角色,为企业集群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改善本地贸易环境,培育集群成长所需的要素条件和环境条件,提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机制,改善家族企业文化的封闭性和守旧性,加快经理人市场、社会中介评估机构等要素市场的培育。
我国部分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为中小企业集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各个地方政府为地方利益,给中小企业跨区域发展及实现产业积聚造成制度障碍的现象。
企业间合作与竞争的博弈
产业内分工是当代国际分工新格式的重要内容,这种分工是依据同一产业内部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来进行的,产业链条是由产业技术、生产和营销三个环节组成。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从着眼于产业链价值最大化目的出发,着力于研发和品牌营销,控制核心技术和经营技巧,而把加工制造环节转移出往,其生产结构呈现出典型的“哑铃型”;而中小企业则在产业价值链条中,寻求自己的发展空间,明确自己的发展定位,承接跨国公司的这种产业环节转移,着力于产业链价值相对低廉的加工制造环节上。
如耐克公司把握产品设计、关键技术,授权本国及其它国家的中小企业按其产品规格、技术标准生产产品,自己则在全球建立营销网络,进行产品的广告宣传与销售及提供售后服务,占据产业价值链的最高端。我国中小企业要改变专业化水平低的“小而全”的企业组织结构,摆脱与大企业“独立抗争”的被动局面,必须在一定条件下要寻求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网络协作、合作竞争关系。但中小企业在这个产业链中面临着契约风险、文化冲突、责任与利益的冲突、甚至会被吞并和边沿化的危机,可以说中小企业在竞争与合作中面临着成长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