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的障碍及对策(2)
2017-01-18 01:10
导读:(3)家企不分,易导致“内部人控制”。由于家族制中小型民营企业未实行家庭产权与企业产权的分离,为了牢牢将企业把握在自己手中,不至于财产外流,
(3)家企不分,易导致“内部人控制”。由于家族制中小型民营企业未实行家庭产权与企业产权的分离,为了牢牢将企业把握在自己手中,不至于财产外流,往往任人唯亲,把重要岗位和部分都安排给自己的家人或支属,对外来的经营治理职员则不够信任。当企业利益与家族成员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家族成员往往凭借自己在企业中的特殊身份,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导致资产流失、治理混乱等“内部人控制”现象,影响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4)家长式治理模式,易导致企业战略决策失误。有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创业者,凭借胆识和特殊机缘赚到第一桶金后,就开始由由然,以为自己理所当然成了企业家,过分相信自己的经验,抵制现代化的治理模式。在制订战略决策和进行战略选择时,以经验直觉为基础,信息收集、处理、利用无规则,只凭“大概”、“可能”、“大致”等非理性判定进行,没有进行深进的市场调查和研究分析,凡事个人说了算,缺乏有效的监控、反馈和制约,使得决策的正确性和正确性大打折扣,导致企业战略决策失误。
(5)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难以留住优秀人才。中小型民营企业是以血缘、亲缘关系为纽带的,往往把重要岗位都安排给家族成员,以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治理。这种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难以引进企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即使引进来了,外来优秀人才也难以真正融进企业。由于外来人才在企业得不到所需的信任感和成就感,因此,为老板打工的心理十分强烈,缺乏对组织目标的理解和认可,造成只关心眼前利益,不会将企业的发展作为自己的事业,行为日趋短期化,使得企业不能形成稳定的优秀人才队伍,企业也因此失往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有效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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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部障碍——国家政策上的歧视现象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尽管党的“十五大”已把非公有制经济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小型民营企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但就现状而言,仍存在着政策不完善、不配套、不落实的题目。特别是在财税、融资政策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比,还不能一视同仁,投资待遇和机会同等的题目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1)资金融通环境欠完善。由于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盈利水平普遍偏低,不能满足贷款或担保条件,固然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改善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各级政府也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但迄今为止中小企业信贷环境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中小型民营企业仍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必要的资金特别是长期信贷资金的支持。
(2)财税政策显失公平。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税费负担仍然过重,如对所得税的重复征收,民营企业除与国有企业一样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税后利润还须缴纳20%的个人收进调节税;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免三减二的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则从其开办起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极不公道的税收歧视政策,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投资扩张的积极性。 (3)市场准进歧视,造成民营企业的产业范围狭窄。我国民营经济由于受政策的制约,目前进进的产业范围非常狭窄,主要局限在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制造加工、餐饮等行业,而在电信、铁路、金融、石油、自然气等很多产业上禁止民营企业进进。
(4)投资环境差,企业投资愿看弱化。民间投资及民营企业在工商登记、广告宣传、劳动用工、土地使用、职称评定、户口申报以及享用各种社会服务等方面,都不能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甚至缺乏企业正当经营和正当权益的法律保护,轻易造成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一些“自暴自弃”行为,特别是有些部分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过分“关照”,使得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家们在生产上采取短期行为,投资愿看严重弱化,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