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企业化后的会计规范思考
2017-08-13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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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世界多数市场经
[摘要] 世界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根据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的性质不同,分别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规范其会计活动的模式,但现时经济发展趋势表明,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业务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形成交互发展形式,使两者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会计体系,就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之间能否趋于一致提出看法。
[关键词]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企业会计会计准则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的背景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在我国被称为预算会计,传统意义上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是与企业相对的另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两者因性质的截然不同而回属于相对独立的领域,世界多数国家均采用分别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规范两者的会计活动这一模式。站在理论的角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和企业是“泾渭分明”,各成一体的。但实际操纵中,将两者严格限定在各自的回属范围内相当不易,即使在会计准则发展典范的美国,两类会计准则也未能把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严格规定在各自应规范的范围内。
就我国目前来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非营利组织已逐步走进市场,开始利用自身的一些上风举办企业性组织,与公共部分、企业一同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家也答应并鼓励非营利组织将技术产业化,对外开展有偿服务,而同时,有些企业也开办学校、医院等公益性组织,使企业的某些业务已具有明显的非营利性。这些变化表明,企业与非营利组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交互发展形式,二者的界线已经突破了传统认知而变得模糊起来。而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与营利组织界线的“模糊”也给不少非营利性机构提供了制度空隙,以牟取暴利。大量事业单位创办了各式各样的营利性组织,但同时还享受事业单位的特殊优惠。这一现象在教育领域内尤其突出。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计划经济遗留至今的一个结果就是:事业单位在整个非营利组织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但近年来,事业单位已逐步走向企业化和民营化,很多事业单位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企业。假如还是依照“非营利”来加以规范,则结果对于准则制定者和准则遵循者来说,可能都是背离了“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的。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的可行性
我国的会计准则可分为企业会计准则、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三个部分。同时,我国会计规范的特色之一在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采用的是“准则+制度”的规范模式,即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主要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行为;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基本准则为原则性规范,以会计制度为具体规范;非股份制企业和政府会计采用会计制度的规范模式。我国将企业会计与政府会计划开来是完全必要的。由于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不可能承担政府职能,政府也不可能直接经营企业。企业与政府的会计目标和会计对象不同,业务性质和范围也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但是把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截然分开,各自单独制定一套“基本会计准则”,则并非是完全必要的,值得进一步的探讨。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原则、方法,会计科目、报表体系结构等,都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比较接近。企业会计准则框架结构、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会计核算的四个基本条件等,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完全相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尽大部分适用于非营利组织会计,如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遵循谨慎性原则等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要素中,资产与负债要素包括的会计科目几乎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同,且两大类具体会计科目涉及的经济业务的处理方式也与企业会计制度相差无几;净资产类、收进用度类会计要素包含的会计科目实为基于非营利性组织的业务特点。关于会计报表,非营利性组织需要编制和提供的报表仍然有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而其应当编制的业务活动表的结构实质上与单步式利润表是相同的道理。以上分析表明,企业会计准则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共性远远多于个性,两者“合二而一”,不仅有理论基础,而且在会计实务中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