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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治理者监视机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2017-08-13 01:35
导读:企业管理论文论文,国企治理者监视机制改革与创新研究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摘要]国有企业经营治
[摘要]国有企业经营治理者监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取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资监管模式在实践中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此,探讨了国有企业治理者监视机制的现状,指出其体制上的缺陷、立法和执行力度的不足以及代理关系不清楚、党
  组织与职工监视不到位等客观存在的题目,并提出了在制度建设上、监视手段上进行改革与创新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资监管;监视机制;改革
  
  一、国有企业治理者监视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题目
  
  (一)国有企业治理者监视机制的现状。国有企业治理者监视机制主要由外部监视和内部监视组成。先来看外部监视状况,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和各种利益相关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必然会尽最大可能对代理人(经营者)实施监视,以使企业的经营目标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实践中,对国有企业经营治理者而言,能够起到直接监视作用而又来自企业外部的监视,主要有4种:来自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法监视,来自行业、媒体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监视,来自国有资产监视治理机构或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监视,来自上级党组织的党内监视。然后,我们来看内部监视状况,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职员拥有为实现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可靠、符正当律法规等提供保证的共同目标,内部控制结构五要素中就包括了监视。实践中,对国有企业经营治理者而言,能够起到直接监视作用而又来自企业内部的监视,主要来自公司董事会的监视、公司监事会的监视、企业党组织的监视和职工***监视四个方面。
  (二)国有企业治理者监视机制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分析。按照契约理论,企业是由政府、股东、经营者、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多边契约的集合体,契约的不完备性、信息的非对称性和外在的不确定性使得监视事实上存在着难度。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1 法人治理结构设计中的体制性缺陷。大规模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尽管接近尾声,但是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亟待完善的题目还不少。如一些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到位,未建立派出董事、监事重大题目专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股东权利得不到正当保障;有的改制企业和存续企业间产权不明晰,通过关联交易、本钱用度腐蚀国有企业利益等现象屡有发生;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经理层、工会之间如何形成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特点的权力运行有效制衡机制,也需要加强研究。由于企业权力架构设计不公道、职责不分明和法定责任不到位,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衡。如政府部分既向企业派董事、董事长,还要任免经理、副经理,打乱了公司控制权的配置原则,使公司的经营题目无人负责。
  2 立法和执法上的不足。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法监视具有国家强制性,对企业经营治理者的约束力度最大。但又具有普遍适用性,不管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还是合资企业、外资企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监视的对象。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国有资产监视和治理的立法,因此监视的针对性较弱。
  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法监视具有事后性特点,往往立足于对既成违法事实的事后惩戒和追究,基本不涉及过程和源头,警示性较强但预防性较差,并且不能解决经营效益和效率题目。
  国家机关从事执法监视的工作职员往往缺乏生产一线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对企业进行监视时往往不能捉住“关键”和“要害”,客观上影响了监视工作的质量。少数地方的执法部分及其工作职员热衷于搞“地方保护”、“权钱交易”,使得监视流于形式甚至成为非法活动的幌子。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3 多重代理关系带来的题目。尽管国资委成立以后大力推进缩短治理链条和消灭“壳公司”、存续企业的行动,但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公道、国有资本集中度水平较低的题目依然存在。以重庆市为例,全市1960户国有企业中市区两级国资委监管的企业仅为931户,数目上占47.5%,但资产总量却占79.9%,相当一部分实力不强、遗留题目多的企业游离在国资监管体制之外,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和无效资产。在重庆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直接监管的34户重点企业团体下面,还有800多个独立法人单位,散布在全市、全国各地甚至是国外。治理链条长带来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题目是目前国企监视没有跳出自我监视怪圈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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