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治理者监视机制改革与创新研究(2)
2017-08-13 01:35
导读:企业最有效的监视是来自所有者的终极监视,但现实是无论财务审计监视还是产权监视和业绩评价,都还在沿用传统的层层负责模式,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
企业最有效的监视是来自所有者的终极监视,但现实是无论财务审计监视还是产权监视和业绩评价,都还在沿用传统的层层负责模式,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往往同时兼具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既不是所代表资产的所有者,其个人经济利益也与所代表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没有直接联系,体制上的缺陷使得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4 内部党组织监视存在的题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监视治理工作中的制度安排和作用发挥,具有十分明显的中国特色。在建国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经营治理者的监视十分有力。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进程,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事实上不断被边沿化,监视作用也因此出现软化、弱化的趋势。
由于当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党委班子与经营治理者高度重叠,大部分党委书记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党务工作包括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上成为专职副书记或纪委书记一个人的“业务”,这样的内部监视力度和效果往往受制于人,比较被动。而不少企业的党委工作部分、纪检监察部分在信息把握程度、业务参与深度、职员配备情况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题目,既没有融进到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没有跟上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的节奏,难以胜任对本企业经营治理者的监视任务。
5 职工监视的不足。由于部分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官本位”思想严重,要么以为上级决定位置、群众不起作用;要么以为自己甚为了得、代表素质不高;要么以为自己业绩显赫、职工监视找事。其结果就是职代会报告只谈产值不谈用度、只谈计划不谈结果、只谈生产不谈福利,形成“你搭台子我唱戏、你提意见我放气”的局面,使热热闹闹的职代会被“形式化”,实际上起不到对经营者的监视约束作用。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因此,在当前我国国资监管体制的特定背景下,国有企业的监视机制显然应当具有与其他国家和其他企业不同的设计和安排,立足国资监管体制的现实往审阅并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经营治理者监视机制更具现实意义。 二、国有企业经营治理者监视机制改革与创新策略
前述国有企业经营治理者监视机制的各种题目,基本上可以回结到制度安排、监视手段等几个方面,因此,进步国资监管体制下国有企业经营治理者监视机制的有效性,需要在相关理论支撑下,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和鉴戒国外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创新策略。
(一)制度建设上的改革与创新。依据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契约关系,又是一种权力的制衡机制。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建立在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的基础上,企业内外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及市场机制的一种制度安排。制度建设在企业权力的制衡与监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首先要从制度建设人手,健全立体监视网络,减少违规机会。
1 改革和完善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度。要依法履行好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必须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制度的建设。从国资监管工作的实践来看,主要是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出资人代表、企业财务活动、企业产权治理、企业薪酬分配、企业投融资活动、企业涉讼行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要逐步健全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内部执行董事和外派董事、独立董事等不同种别成员的选拔、治理和监视制度,培养和把握一批忠实于国有资本的合格产权代表,形成较为科学和完善的国有产权代表的监视约束机制。加强企业财务审计监视,必须建立健全以财务治理为核心的企业风险猜测、预警体系和防范机制,加强对企业风险情况的动态测评、分析和监视,对经济运行不稳定、主要经济指标出现异动、企业投融资活动存在较大风险等情况及时出具监管提示书或警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