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政府责任(2)
2017-08-27 01:06
导读:3.完善工会的独立法人地位。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职工利益”的群众组织。在劳动关系调节机制的建设中,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还存在体
3.完善工会的独立法人地位。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职工利益”的群众组织。在劳动关系调节机制的建设中,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还存在体制上、法规上的障碍,我国目前的工会立法很不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的状况。现行工会立法对工会利益主体的确定是模糊的,要求工会上保国家利益,中保企业利益,下保职工利益,使工会很难在劳动关系中成为与雇主或企业经营者抗衡的气力[2]。在劳动关系由市场调节的情况下,工会必须成为利益主体鲜明的只代表劳工利益的组织,必须赋予工会组织更大的权力,它才能真正拥有维护工人权益的职能。因此,必须突破法律和体制上的障碍,对工会的职能重新定位,加快工会角色的市场化转变,完善工会的独立法人地位,壮大工会组织的气力,使工会真正成为重要的制衡气力,从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调节机制。
4.加大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力度。政府从宏观上调节劳动关系的手段,主要有劳动力市场调节和劳动福利政策实施两个方面。在劳动力市场调节方面,首先是调节劳动力市场供需。通过就业政策,包括运用税收和货币手段,调节劳动力的需求;通过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开展职业猜测、职业
培训和再培训,调节劳动力的供给,力求实现充分就业条件下的市场均衡目标。其次是调节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运用调节工资价格变动的工资政策、就业服务政策、社会保险制度以及保证公平就业与公平报酬的反歧视政策和劳动保护等,保证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就业权利和就业条件,从而保证劳动力市场的正常协调运行。要通过三方协商机制,对工资等题目规定最低标准和增长指导线,以避免不同行业、企业之间差距悬殊,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在推行社会福利制度方面,通过建立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福利补贴,以及调节收进的税收政策,改善劳动者生活,缩小贫富差距,推动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5.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并实行“一调一裁两审”体制。根据构建***劳动关系的要求,完善争议处理制度,应当解决好以下几个题目:一是简化程序,降低维权本钱。为此,应当改革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废止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的规定,实行仲裁与诉讼分离的双制度,赋予劳动关系当事人对仲裁、诉讼两种争议处理方式的选择权。同时应简化诉讼程序,一般劳动争议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以便快速解决争议。二是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工会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将企业工会参与解决劳动争议与日常监视结合起来,通过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三是引导劳动关系当事人通过***法制途径解决争议。目前的仲裁、诉讼由于本钱较高、周期较慢、轻易激化矛盾或者产生对立情绪等,并不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选择,因此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引导当事人着重通过相互同等协商、调解解决争议,减少冲突,并为今后继续合作创造条件。四是健全集体争议处理制度。在现行的协商、协调处理、仲裁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增设司法救济途径,通过司法审判程序维护劳动者的集体权利。 6.加强政府的劳动执法和监视力度。政府的劳动执法和监视是解决劳资纠纷、保护弱势群体的最后防线。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强化执法手段作了进一步规范。当前监察执法的重点应该是劳动关系中最突出的矛盾,即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拖欠和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履行国家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使用童工,以及劳动安全等方面的题目[3]。为了加强政府劳动执法和监视的力度,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应尽快制定、出台《劳动保障监察法》,赋予劳动监察机构足够的权力,确保劳动监察机构在劳动执法中的调查权、审核权、请求协助权等诸项权力,尤其是要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力。其次,加快健全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应向街道、乡镇和社区延伸,充实职员队伍,进步职员素质,保证工作经费,完善劳动保障法律监视检查网络。第三,要定期对企业进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视和检查,发现企业违法用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使企业能够自觉执行劳动法规,将劳动争议抑制在萌芽状态。第四,要强化对劳动执法权力的监视和制约,包括强化劳动监察组织内部的监视和发挥工会的***监视作用,保证这一权力落到实处并得到正确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