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团体治理困境及对策分析(2)
2017-08-28 05:37
导读:(一)产权不明晰,国有股一股独大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要求。由于国有企业长期被政府控制,企业
(一)产权不明晰,国有股一股独大
产权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要求。由于国有企业长期被政府控制,企业更倾向于是政府的下属行政机构,而并非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这种行政形的企业制度暴露出了一些弊端,因此我国政府明确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政企分开,产权清楚,职责明确,治理科学,基本途径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然而我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幅度较小,基本上没有改变企业的性质,固然引进了其他投资者,但并没有对原有的控制权造成冲击,这固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但降低了改革的效应。
通过股份制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变了国有股一统天下的尴尬局面,但又产生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题目,广大的中小股东很难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足够的,同时国有股不能流通,中小股东“用手投票”的内部治理机制和“用脚投票”的外部治理机制失灵,这也意味着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失效。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兴起,很多国有企业团体纷纷剥削优质资产上市,由于企业的经营者没有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压力,不用承担经营不善控制权被剥夺的风险,上市公司更多地扮演着团体公司(母公司)提款机的形象,经营者不重视企业价值的增长,很少进行股利分配[i],而“增股”、“配股”等融资行为却时有发生,这也从客观上增加了股民对股市的不信任感[ii],可以说我国上市公司是靠股民的钱在展垫的(张家林,2005)。
(二)非理性扩大规模,盲目实行多元化
多元化经营可以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进步企业的整体价值,但企业假如过多涉及不熟悉的领域,也可能使企业陷进经营困境,而造成主业不突出、机构臃肿、调度失灵以及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题目,反而加速了企业的衰亡。
中国大学排名 代理以为,当一方将决策的权力授予给另一方,并对另一方提供相应报酬时,代理关系就产生了。股东和经理之间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经理作为受托者会利用信息不对称及手中的权力,偏离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而往追求自己的利益,突出表现就是公司规模最大化和过度多元化。公司规模越大,经理可以获得更大的权利,多元化经营可以降低经理的职业风险,加大经理在公司中地位,还可以获得更多现金流量的支配权。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具有较为完备的体系,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相对发达,企业的经理层不会过度的偏离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由于他们会到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约束以及来自股东“用脚投票”的威胁。
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自有的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还没有形成,同时企业股权结构单一,致使很多企业团体盲目扩大规模和过度多元化,促使团体过度膨胀,造成治理失灵,企业发展行动维艰。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一家国有金融企业团体,盲目投资项目,扩大企业规模,曾参与投资了3000多个项目,涉足几十个领域,致使公司经营混乱,资产庞杂,其治理层也搞不清楚团体辖有多少子孙公司,团体以往向外表露有案可查的是36家,但经过3个月的调查,发现广信在国内外枝枝桠桠的子孙公司超过240家。三九团体领路人赵新先同样是走上了“搞吞并,抢资源”的老路,截至到2004年底,三九团体下属企业已有443家,如今的三九已经百病缠身,其领头羊赵新先也身陷囹圄。
(三)内部人控制阴影挥之不往,企业“家长制”作风严重
内部人控制现象在转轨国家进行经济改革时轻易出现,是指从前的国有企业的经理或职工在企业公司化的过程中获得相当大一部分控制权的现象(青木昌彦,1994)。我国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也面临着内部人控制的题目,尤其是团体公司的负责人几乎控制了整个团体的全部大权,包括公司的经营决策、资金调动以及人事安排。在团体公司的负责人的权利与责任脱节的情况下,很难保证他们不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利己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