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为“诗史”辩——从语义分析的角度(4)
2013-08-20 01:05
导读:王从一般史书、笼统历史的史之理解出发的攻击,变得无效了。 至此,我们通过回答第一个问题,一方面为诗史做出了有力的辩护,另一方面也做好了准
王从“一般史书”、“笼统历史”的“史”之理解出发的攻击,变得无效了。
至此,我们通过回答第一个问题,一方面为“诗史”做出了有力的辩护,另一方面也做好了准备,可以直接回答第二个问题了。“为什么对历史本身的反映或表现就是好诗”?此问题现在即可代换成“为什么对重大事件的反映或表现就是好诗”?对此的回答也是从正面为“诗史”名号的以史誉诗提供合法性理由。
“好诗”之“好”当然离不开杜甫诗艺的高超,但正如我们前文已指出的,“诗史”的称誉中,“好”很程度上来源于“史”。我们撇开人所共知的杜甫诗艺,只关注这个“史”。
初看之下,这似乎不可能,单独的“史”或“重事件”怎会产生诗之“好”?“一般史书”照样记载、从而“反映或表现重大事件”,可它们连“诗”都不是,更别说是“好诗”。
可是,我们都知道,最好的史书——《史记》,无可争议地置身于中国古代最好的文学作品行列,更享有众所周知的鲁迅美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在这里是以诗誉史,诗也可以构成史之“好”。
这提醒我们,在某种最高的程度上,而不是从一般的文类着眼,诗、史是相通的。正是这种“相通”,使得诗、史通过互喻而互誉,指示着那种最高程度。这就是以史誉诗、以诗誉诗的合法性所在。
哪种最高程度?我认为可借用海德格尔的“存在”一词说明。
前文曾定义“历史”为“曾经发生的一切”,但这个“历史”对大部分时代的大部分人来说,很大程度上是隐晦的,因而是不“存在”的。人们Et常“操心”的只是自己的琐事,小圈子里的事,最多有“个人的历史”。即使对于很多
历史学家,“历史”也往往隐身为僵死的编年史材料。但在“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刻,“历史”最大限度地因“澄明”而“存在”了,因为它能“急剧地改变几乎所有人的生存状态”,从而活生生地发生在几乎每个人的行为中,发生在每个人的喜怒哀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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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唯有通过鲜活的个人才能把握历史的“存在”,就像《史记》“列传”反映秦末汉初的大变动那样,它又何尝不是诗呢?而当杜甫以诗歌表现天宝年间自己以及他人的所见、所感、所行时,那不正是安史之乱生动的“存在”吗,又何尝不是史呢?“诗史”之“史”是“存在”着的历史,这再次说明了它的“特定”意味。显然,对“存在”的探讨将会进入最基本的哲学分析,而至此,“诗史”已得到有效辩护,故本文不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