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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广播电视之间经过长期的接触和了解,逐步建立了各种合作渠道,从业务交流到节目合作,从相互渗透到合法落地,逐渐形成了“借船出海”的合作路径。“借船出海”有两大优点:一是节省资金,二是有利于本土化传播。“借船出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与对方媒体的合作,建立在对方落地传播渠道;一种是各方通过合办公司和合办活动,搭建一个媒体运营和内容供应的合作平台。
1、根据对方需求,建立传播渠道
十多年来,通过“请进去,走出去”,粤港广播电视形成了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局面。目前,已有9个境外电视频道(包括香港无线、亚视四个频道,凤凰、华娱、星空、MTV及澳亚卫视)在广东境内合法落地,进入新世纪,内地电视频道也逐步进入了港澳地区的有线电视网、卫星直播电视和宽带网。目前进入香港的内地电视频道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中央电视台系列频道,二是部分省市电视频道,三是香港与内地合作打造的播出平台,如神州新闻台、点心卫视等。
针对台湾当局设置的障碍,大陆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对策,“化整为零、借船出海、分散入岛”,大力开展与岛内媒体的合作,实现一种间接的落地。通过与境外媒体的合作,让内地广播电视节目或合办节目逐渐进入港澳台市场。海峡卫视在与境外媒体的合作方面是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来拓展合作的领域和范围,除了与TVBS、凤凰卫视、香港亚洲电视台等华语媒体有合作关系外,通过搭建合作平台,海峡卫视与台湾东森在新闻资源、时间资源、节目资源、技术资源和人才优势等方面可以进行共享、优化和合理配置,从而增强了两岸媒体的竞争力,形成一种双赢的合作。
然而,这种通过建立传播渠道进入对方市场的作法,仍然面临政治、经济和文化诸方面的制约,客观上是加剧各方播出市场的竞争。当然,适度有序的竞争也会促进合作是以发展。但是,由于意识形态和传媒规制的原因使这种方式容易遭受抗拒。笔者认为现阶段在节目生产与流通方面搭建合作平台更加现实可行。
2、实现优势互补,搭建制作平台
海外很多观众对中国的了解往往来自影视剧,文化的传播是通过作品潜移默化来实现的。近些年国产剧的海外销售在走下坡路,这是让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由我国传统的影视生产体系所决定的,重创作轻市场、先生产后发行,而当今好莱坞电影公司都是发行公司,面向全球,以销定产。二是我国影视从业者总是认为国内市场很大,能在这块大蛋糕中切一点就可以了。“制作商瞄准的都是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够吃了就行。”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铁佛说出大实话。“从创作源头就没有考虑过海外市场,那怎么可能卖得出去?”如何更好地了解、把握和进军海外市场?与港台广播影视制作业展开更密切的合作是关键的一环。“合拍的着眼点,应该放在海外市场。”央视下属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张子扬副主任明确地提出:“两岸三地合作,现在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大家应该强强联合,即整合各自最优秀的那部分资源,创作出能够传递‘大中华文化’的作品,以此开拓亚洲市场,与日韩展开争夺。”[2]
2008年1月1日起,国家广电总局又推出两项影视产业惠台政策: 一,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二,广电总局将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这些政策为两岸四地合拍影视节目和港台影视从业人员合作搭建了一个很大的平台,必将为做大做强中国影视制作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