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呼唤自然意识和社会道德——威廉R(2)
2013-06-26 01:14
导读:福克纳在这部寓言式的《熊》里,用他拿手的形象语言,成功地塑造了大熊、山姆、布恩和艾萨克·麦卡斯林等这些栩栩如生的文学形象。虽然这篇小说在
福克纳在这部寓言式的《熊》里,用他拿手的形象语言,成功地塑造了大熊、山姆、布恩和艾萨克·麦卡斯林等这些栩栩如生的文学形象。虽然这篇小说在时间安排上混乱多变,然而作者对其心目中的英雄艾萨克·麦卡斯林,一个理想化的文学形象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的描写.使读者想到许多作品以外的东西。作为一位文学作家,福克纳不惜笔墨地描写猎人们对大貌似壮烈,实则野蛮的搏斗,描写艾萨克·麦卡林的孤独和无助,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
《熊》大部分都是描写猎人们与大熊,即自然的搏斗和人对自然界的破坏和侵略。在这场搏斗中。人是主动的,而自然界始终采取被动。当时的美国南方完全是一个尚未被刀斧破坏的荒蛮世界:“……大荒原总是这样雨蒙蒙的.……那些又高又大,无穷无尽,密密匝匝的树木组成了一道林墙,阴森森的简直无法逾越。”而人,作为一种动物,不过和其它动物一样,只占据着很小的空间。他们“用犁头,用斧头,”“一小口,一小口不断地……蚕食它。”作为大自然象征的老熊,它的生存完全是一种自然存在。它在自己的家园—大自然—里平平静静地生活。因为它老,所以“它是熊的领袖”,是森林本身和那些生活在森林中的生灵的保护神。甚至在它的生死关头,当“狮子”腾空而起,冲到它跟前时,它“并没有挥爪把它打倒。它几乎是恋人似的用双臂抱住了那只狗,接着它们一起跌倒在地上。”人们要进人森林,占领森林,大熊当然是他们的拦路虎。为了扫清这个障碍,人们一年一度地进人森林,晋见这位长者。经过无数的实践,他们不断地经验。后来,他们明白:光靠自己手里的猎枪,他们制伏不了大自然;要制伏大自然.必须要借助自然的力量。于是他们就靠自己的智慧,精心培养了的“狮子”。最后,在“狮子”的帮助下,猎人用刀子结束了大熊的生命。大熊死了.和它一块儿死掉的还有“狮子”和“野性未驯”的山姆。“狮子”的死是情理中的事,即使不死在大熊的爪子下面,它也得死在猎人们的手里,因为“鸟兽尽,走狗烹”是古之常理。但山姆的死就不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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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是在最后一次晋见了大熊以后,因为“虚脱了,也许是受惊了”而死的。当人们把他拖在车上回营地时,他一直用“老祖宗的那种语言……”清楚楚地说,“让我下去……”,“让我回家”。回到营地后,他的“眼睛这会儿兴许又睁开了,眼光是那么深沉,不但穿越了他们这几个人与这间小屋,而且也穿越了一只熊的死亡和一只狗的弥留。”在弥留之际,“他一动不动,眼睛睁着,但是已经不看任何人了。”很明显,山姆的死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而这个时代是随着人对自然界的破坏和对自然生命的杀戮而寿终正寝的。现在人们进人了一个新的时代,而人们正在毫不忌讳地疯狂地向自然界强取豪夺,毁坏大片的森林。照此下去,当自然界被人类毁灭时,下一次和它同归于尽的将是谁呢?2002年4月初在美国德克萨斯州那片在福克纳的时代完全被森林覆盖的土地上出现的使视野不到5米的沙尘暴在告诉人们什么?它难道不应引起人们的思考吗?
上面这一点只是《熊》引起人们的第一层思考。从
社会学的层面上讲,它提醒人们不得不从更深层、更现实的社会道德的层面上思考间题。艾萨克·麦卡斯林生活在一个新旧时代交替的时期。在孩提时期,他就知道猎枪对猎人的重要性。猎人们正是用枪才征服了荒野,征服了大熊。枪是《熊》的主要线索。整个故事是用枪串起来的。开始时,艾萨克拿着一支“大人的、太大的枪”。后来他有自己的枪。最后他成了当地最优秀的猎手,永远握着这支枪。与其他猎手不同的是,他从来没有用枪对付过大熊,甚至当他第二次和大熊遭遇时,他“扔下了手里的枪”去拯救那只被吓疯了的杂种狗。在以后的岁月里,当别人都在充分地享受着文明带来的丰富的物质生活和惬意的精神文明时,他的枪似乎不存在了,而他本人却回到了森林,躲在了时代的背后,成了一个孤独的思索者。笔者冒昧地推论,除非受到攻击,他是永远不会主动使用他的枪的。这简直是个寓言式的故事,而艾萨克完全是福克纳心目中理想化了的英雄。在现实社会里,实现这个理想简直太困难了,但读者不得不承认,这正是作者给现代社会里的人们提出的现代社会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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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今天的地球是一个由人类主宰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居住着数以百计的民族。他们有各自不同的社会组织和文化传统,各个民族有自己的信仰和生活习惯。这是自然的必然,也是的结果。正如福克纳在《熊》里所描写的,荒野之所以如此壮观.如此美丽诱人,完全是因为那里有森林、野草和花朵,那里有各种动物,那里有“老班”,这样荒野才成了荒野。在现代化社会这个人类荒野里.正是因为有这么多各具特色的民族,我们的世界才千姿百态,情趣盎然;我们的地球才是一个人类的世界。自然界有其自然,谁违犯了它是要付出代价的;人类社会也要有其顺乎天理,合乎人情的社会道德,这种社会道德应当是给任何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让他们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上帝没有给任何一部分人消灭另一部分人的权利。谁要无视社会道德,一意孤行,那么遭殃的不光是他这种流氓行径的受害者,也必然殃及到他们自己。“困兽犹斗”是自然之理。大熊在临死之前用爪子撕开了“狮子”的肚皮,让人们顿生敬意;“狮子”死于非命,叫人感到痛快淋漓。这是符合情理的。在今天的世界,以美国为首的几个西方强国,不讲社会道德,凭借自己的和军事实力,在世界上横行霸道。谁不顺他的意,谁不供奉他的价值观,谁不顺从他的指挥棒,谁不把自己的财富拱手送给他,他就明目张胆地奉行霸权主义,用自己的武器收拾谁。他们唯一的借口是世界上某个
“威胁到美国的安全”。究竟谁威胁谁呢?他们为什么这样神经质呢?他们的这种流氓勾当不正像福克纳在《熊》中所痛斥的“人们害怕荒野,因为它是荒野”吗?一个地方的战火未熄,他们又盘算着在另一个地方点燃战火。这种滥施淫威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在新的条件下,他又变本加厉地进行文化侵略,企图用自己的文化代替各国不同的灿烂文化,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其他民族,大有把整个世界改造成一个美国的气势。这可能吗?这不正如福克纳所说的“活像对着打磕睡的大象的脚躁刺刺戳戳的小矮人吗?”退一步说,即使他们的野心得逞,世界变得只有一种文化、一种语言、一种声音、一种信仰、一种价值观,人们都是同一副面孔,那么人类社会不是太单调、太无聊了吗?更何况那种暂时的社会平衡不会产生新的变异吗?
(科教范文网 lw.AsEac.com编辑整理) 总之,福克纳在《熊》里表现的东西太多了。《熊》在走向超越。书的主人公艾萨克从一个土生土长的猎人超越成一个远远超越了猎人,超越了美国的圣人。他是一个最普通的人,但他处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道德标准却覆盖了全世界,覆盖了全人类。虽然故事本身非常寓言化,艾萨克的形象非常理想化,但读者不难看出作者的创作意图。福克纳在《熊》中把文学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熊》是一部不易多得的文学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