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的职能定位(3)
2013-06-09 01:10
导读:方法 。作为现代政府,在对高等教育进行管理时不仅要从整体布局上把握大方向,由中央政府进行统一领导,同时也要根据各地具体实际将部分应该下放
方法。作为现代政府,在对高等教育进行管理时不仅要从整体布局上把握大方向,由中央政府进行统一领导,同时也要根据各地具体实际将部分应该下放的权力下放给各级地方政府或高校。这样做,不仅能够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工作压力,而且还可以提高授权或分权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政府应该放松刻板、过分严格的行政法规,要使政府对迅速发生变化的信息社会作出相应的、及时的反应。在我国,从现实情况来看政府机构在其职能行使、工作程序、人员编制等问题上还没有进入完善的法定化程序状态。这就要求我们在借鉴西方管理经验的同时,应加强和完善我国政府机构的法制化建设。具体表现为政府在管理高等教育时,要承担、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创设高等教育市场监管和法律监督机制、保障高等教育公平、扶助救助弱势群体等责任,并对高等教育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某些不良行为加以制裁和惩罚,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