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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的理由是,不管网络上的哪一个特定的点受到攻击,都不至于破坏整个网络。从技术上看,Internet是一个“网络的网络”,它实际上是无数独立的小网络互连而成,而且没有哪片网络统治哪片网络,也没哪片网络是主要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且永远不会形成一个一元化的控制中心。另一方面,Internet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从角度讲,Internet夜盖在整个地球的表面上。而地球是一个球体,在这个覆盖于球体的巨大网状物中,既没有开始的地方也没有结束的地方,意味着没有终极。一进人这个由光纤电缆和调制解调器构成的世界,你就变成了化的飞速运动的存在。一切都是时效性的,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这种状态,除了会使人忘记对终极目标的追求以外,也会让人不想对任何事情负责。为相对主义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和借口,造成道德相对主义抬头。二是无政府主义芡延。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嬉皮士运动所提倡的自治主义与观念奠定了个人革命的基石。这种无政府主义树起了反权威、反“既有体制”的大旗,给电脑注人了深刻的反主流文化的根基,是今天网络文化中无政府主义的思想来源。从技术层面上,由于互联网采用分布式网络结构,使它成为多渠道、多出口、跨国界的信息公路,所以任何政府都无法对其中的信息进行彻底控制和封锁。互联网的开放特性决定了任何人都不可能统治这个网络,更不可能占有它,这就为无政府主义在网上的蔓延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是人际情感的疏远。通过网络,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基本上是人机对话或者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交流,人们直接面对面交流和沟通的机会必然会减少,这会使人产生非杜会化的倾向,导致人们交往能力的下降,更不容易相互理解。据报道,在美国,大约有3/4的人不认识周围的邻居,原因之一是因为人们与家中的和电脑相伴,忽略了与邻居的交往。川人际情感是需要人与人的交往来维持的。的广泛应用,使现实生活中的交往机会减少,人与机器的接触却日益频繁,网络实际上成了人与人交往的障碍。而终日与电脑终端打交道,同他人的社会交往会被削弱,缺乏活生生的、感性的联系,人际情感最终会萎缩、淡化,而且成天与多媒体画面打交道,而不与现实本身交流,个人会产生紧张、孤僻、冷澳等和社会化方面的问题。
其次表现为道德规范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对传统的道德规范形成冲击,其约束力减弱。网络社会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生存空间,在这个没有完整道德规范体系的初始化社会里,人们只是按照自己在现实社会中的人生体验来约束自己。这对建立在现实杜会基础上的传统的道德规范形成巨大的冲突,传统道德规范由于不适应网络,而约束力明显下降。而且网上的道德规范是非强制性的,如果有人不愿意遵守这些规矩,没有谁能拿他怎样。它们的被尊从与否,完全取决于网络使用者的内心信念和责任感。又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使网上人的真正身份难以确定,这样他是否遵从道德规范,也不易察觉和监督,而不像现实社会中的道德现象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三者同时来维持。二是使道德规范的导向功能减弱。学强调道德规范对人的制约性,同时也强调道德规范对人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导向功能,即道德规范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就必然在约束人们的行动时也引导人们的行动,道德规范的约束性和导向性是统一的。在网络社会中,随着道德规范的约束力下降,它对人的导向力也下降。
最后表现为道德行为面的负面影响。一是产生失规范的行为。杜尔凯将失范注释为“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的社会情境”.这一方面是因为,在Internet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使建立在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由于失去了它所附著的客体,而变得黯然无色。另一方面,面对网络社会这个新的领域,又一时没有形成新的道德规范体系,从而使大量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旧的规范的制约,又无新法可以规范的真空状态,即所谓的“游戏已经开始,规则尚未制定”。二是造成规范冲突的行为。所谓规范冲突的行为是指行为者面临这样一个处境:不同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对同一个行为提出不同的要求,迫使行为主体在两者之间作出抉择。道德选择的冲突实质上是道德原则规范、道德价值之间尖锐冲突的表现。目前在网络世界中,网络社会的意识形态、道德规范、价值体系和法规尚处于形成时期,还会因网上实践本身的发展而变化,因而还不能视为确定的状态。在网络道德规范建设过程中,会不断受到传统道德规范的影响和抗拒。对于网络行为来讲,主要是新旧道德体系之间原则规范要求之间的冲突。对于行为个体来说,他不仅会接受当时占主导地位的现实社会的道德原则规范体系的和熏陶,同时也要受网络社会道德观念的冲击和渗透。于是,在行为主体面临具体抉择时,由于新旧道德准则不能并存和兼顾,因而构成了道德主体行为抉择中的冲突困境,也造成网上行为的两重性。三是导致严重的失范行为—网络犯罪.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在给人类社会带来无限广阔前景的同时,又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网络立法滞后和Internet自身安全性差的弱点,也给利用网络进行犯罪带来了便利。网络上时常会非法潜人一些“黑客”或者恶作剧的精灵,进行破坏。这样,给人类带来巨大进步和文明的Internet又成为犯罪分子作恶的新领域,网络犯罪由此产生,并有上升趋势,成为网络社会的公害。常见的网络犯罪有网上盗窃、诈骗,电脑病毒的制作和,散布有害信息,盗版侵权,窃密,电脑盯梢等等。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技术型犯罪,具有危害面广、影响大、损失重及隐蔽性强等特点,这给网络安全防范带来巨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