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稿浅谈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1)
2017-09-15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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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从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假设、核算
【摘要】本文主要从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假设、核算原则、核算对象、教育成本项目构成与核算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为构建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高职院校 教育成本核算 核算方法
随着高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在高校发展进程中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强劲,高职教育的迅速发展使得教育经费的需求与教育经费的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高职院校如何做到既重视教学活动规律,又重视经济活动规律,既重视办学的社会效益,又重视办学的经济效益,对于高职院校来讲,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势在必行。
一、高职院校教育成本的概念
“教育成本”的概念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教育经济学产生时出现的。舒尔茨(1963)在《教育的经济价值》中提出了“教育全部要素成本”的概念,他认为教育的全部要素成本包括提供教育服务的成本和学生上学时间的机会成本。尽管人们对教育成本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达,但对其本质内涵则有基本共识,即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价值。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是教育成本的下位概念,属于经济学的概念范畴。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是特指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为培养学生所耗费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教育资源的价值,仅指高职院校自身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投入的费用,而不包括高职院校以外的如家庭、社会等对学生的付出成本,如学生的上学交通费等。
二、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的会计假设
1.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假设
(1)会计主体假设
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主体是指在什么空间范围内计量教育成本,计量谁的教育。成本核算的主体必须从产品生产者或提供者的角度考虑。具体到教育产品,其提供者是学校,学校就自然地成为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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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办学假设
就高职院校来说,持续办学则指的是持续教学,与教学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都能在可预期的未来将无限期地、持续不断地正常进行,不会大规模的削减教学业务量,也不会停办或者撤销,并据此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这是进行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时间性前提。高职院校是否持续办学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影响很大,只有设定高职院校是持续办学的,才能进行正常的会计处理。教育成本核算必须遵循持续办学假定,否则教育成本就不准确,许多账务处理,如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预提、待摊就失去了理论基础。有了这一假设,就能按照正常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能采用通常的方法提供会计信息,按照一定期间核算教育成本。
(3)会计分期假设
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期间是指核算报告教育成本的周期。从正确核算成本的要求看,以自然的业务运作周期作为成本核算期间比较适当。教育产品具有明显的学年制特点,因此采用学年度作为教育成本核算期间更为合适。高职院校教育成本计算期应与学生培养周期相一致,全日制高职大专学制一般是三年,将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作为成本计算周期。
(4)货币计量假设
货币计量是教学成本核算能够定量计算下去的基础,在教学成本核算过程中只有把跟教学有关的各种货币化和非货币化支出通过货币计量出来,才有可能真正的比较、分析和控制教学成本,同时要把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2.高职院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
高校会计核算既要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又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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