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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时期,是研究的基础的时期。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美教育伦研究开始突破教师职业框架,出现新的视点。在美国,鲁滨逊和莫尔顿合著的《中的伦理问题》,提出教育伦理学应研究教育内在的伦理和道德。该书分析了高等学校内部的矛盾冲突、伦理关系,提出了“公正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的原则”、“普遍化原则”和“把他人当目的的原则”;剖析了学校与的关系、教师职业与共同职业的关系、教育中控制与维护的关系以及教学中的伦理问题、科研中的伦理问题、师资评价和教师聘用中的伦理问题。在英国,著名教育教授波特斯出版《现代教育伦理学》,重点研究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研究“正义”、“平等”、“自由”、“”等一般社会道德在教育过程中的体现。里斯布朗也力求从寻找正义、道德和教育的基本含义出发,“为独立的道德判断提供一个伦理学基础”,“为解释教育中的不正义、不道德现象(如教育机会上的不平等)提供一个理性的基础”。这些研究,开阔了教育伦理学的研究视野,形成了教育伦理学研究中的一个新的流派。
在我国,教育伦理学研究初起于20世纪30年代,兴盛于80年代。
30年代,丘景尼先生出版了《教育伦理学》,认为,教育伦理学是关于道德教育的科学。教育伦理学与道德教育“二者之涵义,大体相同”,“其着重之点,不在道德本质之为如何,而在道德的人格如何养成,’;二者之区别,仅在于“教育伦理学所讨论的,大半属于原理的问题,而道德教育所包涵的则大部分为实际的问题”。该著明显地受到了B·诺曼妮和G·科蒙尔合著出版的《教育伦理学》的影响,是一部旨在探索道德教育原理,创制道德教育哲学的初探性专著。
1988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王正平主编、国内九所高等师范院校协作编写的《教育伦理学》(以下称《王本》),该书是新中国建立以后出版的第一部《教育伦理学》。在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间题上,《王本》认为:“教育伦理学是研究教师道德的学问”。具体地说,就是紧密结合教师职业劳动实践,研究教师劳动中特有的道德意识、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该著作以教师劳动为序,以教育伦理思想发展为铺垫,着重研究了教师道德的社会本质,教师道德的基本特征和职能,社会主义教师道德原则,教师与学生关系中的道德,教师与教学劳动关系中的道德,教师集体中的道德,教师与学校领导、家长、教学辅助人员、异性学生等其他关系中的道德,教师道德范畴,教师行为选择和道德评价以及教师道德十胜的自我完善等问题。这是一部以“教师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的体系完整的教科书,因此一面世,就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全国伦理学会会长罗国杰欣然为该书提笔作序。1989年4月17日,香港《大公报》刊登长篇书评,称该书是“近几年研究的硕果”。
《王本》出版以后,为配合高等师范院校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又陆续出版了一批教育伦理学教材。1989年,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了施修华、严缘华教授主编的《教育伦理学》(以下称《施本》)。《施本》重新阐述了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认为“教育伦理学是关于教师及参与教育过程的其他人员的道德问题的一门科学,是研究教育过程中的道德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在内容结构体系上加大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研究力度,结合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生集体、教师与学生家长、教师与教师、教师与校长等之间的关系特点,重点论述了教师道德的各种具体要求。1990年,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了陈旭光教授主编的《教育伦理学》(以下称《陈本》)。《陈本》在《施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进行了扩充增容,把教育过程中所涉及的教育者、受教育者、教学内容、教学手段都作为教育伦理学考察的对象。该书以人格教育为起点,系统地分析了教育过程中伦理因素对受教育者人格完善的影响。90年代以来,教育伦理学教学研究和教材出版掀起高潮。1993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李春秋教授主编的《教育伦理学概论》;1995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董英、杨泰祥教授主编咖教育伦理学》;1996年,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了赵坦教授主编的《教育伦理学》; 1997年,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出版了詹栋梁教授主编的《教育伦理学导论》; 1999年,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郭永军教授主编的《教育伦理学》等。2000年,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钱焕琦、刘云林教授撰写的专著《中国教育伦理学》; 2003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又出版了檀传宝教授撰写的专著《教师伦理学专题—教育伦理范畴研究);
在教育伦理学的多种教材和专著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李春秋教授的《教育伦理学概论》(以下称《李本》)和钱焕琦、刘云林教授的《中国教育伦理学》(以下称《钱本》)。这两个版本,突破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研究框架,开始走向新的研究领域。
《李本》认为,教育伦理学是研究教育的伦理道德价值和教师职业道德的科学。《李本》的重大贡献之一,在于提出了广义教育伦理与狭义教育伦理之分。他说,广义教育伦理,即怎样确立教育在社会生活结构中或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评价人们对教育的态度,以及社会应该赋予教育什么样的性质和目标等等。狭义的教育伦理,即教育应包括哪些内容,德育在教育中占何种地位,教育应遵循什么样的道德原则,教育过程能够培养出具有什么样品质、才能的人,作为教育工厂的工程师—教师应当具有什么样的职业道德,作为受教育的学生抱什么样的学习态度等等。《李本》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内容体系仍然停留在狭义教育伦理学上,未对广义教育伦理学做出更多的探索。相对于《李本》而言,《钱本》的研究视野更为开阔。《钱本》既考察了教育伦理的实践基础、基本原则,考察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伦理规范,也考察了教育伦理评价和教育道德修养。特别是把以往只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的“教育公平”、“教育威信”等列为专题考察,在我国教育伦理学学科建设上第一次吸收了波特斯关于以“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为研究对象的认知理念,体现了对西方当代教育伦理学研究新成果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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