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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自学产生,特别是最近20多年来,教育伦研究取得了诸多成果。
教育伦理学首先作为研究,深化了人们对德育原理和思想教育规律的认识。这一研究,今天虽已淡出教育伦理学研究领域,但这丝毫不影响这一时期教育伦理学研究的学术价值。可以说,正是由于这一研究,才催生了德育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独立地位。可以说,是教育伦理学作为道德教育原理长期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为德育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学从伦理学和教育学中独立出来创造了条件。
教育伦理学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占教育伦理学研究领域全部研究成果的绝大部分,在这一点上,中外教育伦理学研究情况是一致的。例如,美国关于“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品质”的研究,日本关于“现代教师形象”的研究,前苏联关于“教育分寸”的研究等。我国教育伦理学知名专家王正平教授、施修华教授、严缘华教授、陈旭光教授、焕琦教授、刘云林教授等,他们的研究成果也大多体现在教师职业道德研究方面。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主体、实践基础、基本原则、规范体系、评价、教育、修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在争论中不断创新。当然,也正是因为教育伦理学在教师职业道德方面取得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导致了传统意义上的教育伦理学正在发生变异,正在被教师伦理学或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所取代。今天,冠以教师伦理学名称的多种不同版本、版次的专著、教材,其所讨论的问题以及所构建的内容体系与正在使用中的不同版本、版次的教育伦理学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这意味着,像德育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取代了最初的教育伦理学一样,今天,教育伦理学正在发生第二次蜕变,传统意义上的教育伦理学正在被教师伦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所取代。当前,学术界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再认识,其深刻的现实背景即在于此。
新一轮教育伦理学研究究竟应当研究什么,不少论述都是在旧有的主题里逗圈子,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王本陆研究员先后发表《关于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的思考;,《关于教育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再探素》对此做出了新的拓展。他认为,教育伦理学应当探讨教育领域的善恶矛盾。他说,善恶矛盾在教育领域普遍存在,在教育发展的长河中,教育一刻也没有摆脱过善恶矛盾,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仍然有。教育的各个方面,谁也摆脱不了善恶矛盾的纠缠;与教育有关系的各种人也有善恶之别。正是由于这种善恶矛盾的普遍性,才使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具有客观必然性。正是这些客观存在于教育领域的善恶矛盾,构成了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这一观点值得称道。的确,教育领域普遍存在着矛盾。譬如,男女教育机会不均等的间题,‘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的划分所暴露出来的权力对教育正当竞争的人为干预的间题,应试教育中的工具主义与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受教育者的权利保护和保障间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非人道主义以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等。这些矛盾,已远远超出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所能涵容的范围。也说是说,对教育伦理的理解远非以往人们所探知的那么简单,“合伦理的教育”远非“有道德的教师”所能涵盖和包容。这是一个需要开展新的深入研究的专门领域,是一个涉及到教育自身道德抑或不道德的问题。教育的道德与否,支配、影响着教师是否道德;而不是教师道德与否,支配、影响着教育是否道德。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教育道德的研究比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研究来得更深刻、更有时代和历史的意义。
同时,上述观点得到了钱焕琦教授、刘云林教授的呼应。钱、.刘二教授在共同撰写的《中国教育伦理学》一书中,’同样拓展了传统意义上的教育伦理学的研究范围。他们认为,教育的重要目的是教人为善,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教育与道德视为一体,很少有人去追究教育本身的善恶间题。然而,在时有发生的违反教育根本宗旨的教育活动中,恶的因素却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生活,这就实实在在地提出了教育非善的间题。既然教育中存在恶的因素,既然教育也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这就要求我们除了从科学、政治、、和等角度进行审视外,还应当从伦理的角度去观察、认识和评价,确立教育的伦理视角。因此,把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教育的善恶矛盾,是有一定道理的。
笔者认为,教育伦理学能不能研究和表述教育道德问题,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但还不够,还要进一步深化为对教育伦理的研究。“伦理”是一个传统概念,在前人的理解里,“伦理”是一种“先天地生”的“先验”存在。只有到了现代文化体系中,伦理才获得了正确理解。伦理是一个关系范畴,是一个主客观结合体。伦理当中有经济关系、制度上层等客观成分,也有文化上层建筑因素这种主观成分。它不是先验的,是一种由一定经济基础要素和一定上层建筑要素相结合而形成的有机体。相对于道德而言,伦理是第一性的,道德是第二性的。伦理对道德发生支配和决定作用,是道德产生的理饰出和道德修养的终极依归。一定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评价体现和反映伦理,伦理的演变引导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评价发生变化。因此,教育伦理学的研究应当深化为对教育同经济及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的研究,其任务是解述教育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宗教以及人类之间的实然、应然关系,求证教育的社会伦理基础。这是教育伦理学研究发展到今天,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可以展望的未来发展走势。
总之,教育伦理学首变而为德育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再变而为教师伦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这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这是不同时期人们对教育伦理学的不同理解的反映,是一种蜕变、一种擅变、一种更新。今天,随着人们对教育伦理学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诊释的深化,教育伦理学正在发生第三次演变,这一演变从教育伦理的反映形式,即教育道德开始,将进.步深化为对教育自身伦理的研究。这是一次重大的转变,是对时代呼唤的回应,也是学术发展的结果,必将对教育伦理学及其相关学科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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