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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学校效率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学校校长。一个有能力组织有效集体工作,并被视为懂行和思想开放的好的校长,常常能在其学校中成功推进重大改革。所以改进校长的选拔和任用制度,把学校的领导托付给合格的、尤其在管理方面受过特定培训的专业人员就显得尤为重要。校长一职在我国台湾地区的角色期望较教师高,吸引了许多有理想和有抱负的教师投入校长行列,成为学校教育制度中教师升迁的主要渠道。本文试从台湾公立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执行等层面入手,探讨其经验和特点,为改进大陆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提供参考。
一、台湾公立中小学校长选拔制度历史沿革
1.校长派任时期
早期我国台湾地区公立中小学校长任用采用的是派任制。首先由督学通过视察,将表现优异的主任名单呈报教育局长审核,再由其转呈县、市长,由后者从中决定校长人选。所以当主任的老师不需经过甄选考试,直接就被派任为校长。因为县、市长握有绝对的人事实权,所以当时很多人为争当校长而大送红包、托关系。而许多服务优秀、默默耕耘的主任,常常没有机会出头。一旦成为校长,不论好坏,就一直当校长到退休,因而当时有“万年校长”的说法。 中国大学排名
2.校长甄选储训时期
20世纪70年代末建立了“甄选储训”(即通过考核甄选后作为校长后备力量进行培训)的制度,根据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其历程为:教师→主任→校长,而每一个阶段都经过审查资格(资绩计分)→公开甄选→储训考核(及格后)→列册候用→正式分发任用的程序。政策实行之初,公开公正的原则吸引了许多有理想和抱负的优秀中小学教师积极投入准备晋升校长的行列,为台湾公立中小学考出许多优秀的校长。选出的校长也大都能全心全力奉献教育,对学校经营有正面积极的贡献。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因该制度过于强调积分制度,导致许多有心当校长的主任,为争取记功嘉奖机会,争功诿过,把持研习进修的机会,甚至在科展、各项比赛中以学生为争取积分的工具,引起许多质疑与批评。由于校长的迁调派用权依然掌握在教育局与行政首长手中,那些长袖善舞、喜爱吃喝玩乐、逢迎拍马的校长比较容易获得长官的青睐,往往能够如愿以偿地调派到自己想去的学校,而默默耕耘、不喜交际应酬的校长却常常成为长官上下其手、挟怨报复的对象,这种黑箱作业引起不少批评。
3.校长遴选时期
2000年2月台湾教育当局在中小学校长的选拔标准、方式、程序和任期等方面实施了系列改革。根据重新修订的台湾国民教育法第九条,“国民教育阶段校长采用遴选制,得连任一次,届满得回任教师”,明确建立公立中小学校长回流机制,校长不再是万年校长了。第九条同时还规定“县 (市)立国民中小学校长,由县(市)政府组织遴选委员会……遴选后聘任之”,由此校长任用制度已由派任制变为遴选制,比甄选储训模式又多了一道遴选的环节。遴选是指通过搜集资料,认真评价以及多方面的讨论,来选择优秀人才。遴选是教育权力下放至地方的分权概念的产物。遴选方式由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行政机关制定,不需要再由教育部统一规定,也不用报教育部核准备案。遴选制度对落实校园民主参与有其时代意义,对整个校园权力运作的冲击相当大。改革五年来,各县市做法不尽相同,结果褒贬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