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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影响青少年健康锻炼因素的初探
王志军
(河北省3河市教育局教研室,河北 3河 065200)
摘 要:随着我国青少年体质的逐年下降,国家对这个方面的情况越来越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本文就这1现象作了详细的探讨,并分别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体育 青少年 体质健康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728-2462(2007)05-00094-01
随着我国青少年体质的逐年下降,国家对这个方面的情况越来越重视。2006年12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建国以来第1次“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将加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育与健康作为重要突破口,坚决遏制青少年学生体能素质的持续下降,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2007年1月7日,胡锦涛同志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做出了重要批示:强调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2007年5月7日颁布此《意见》的第2条第7款明确指出要“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但是,现在各中小学普遍不能实现,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对课时的要求,体育师资力量明显不足,不能保证体育课开足。
我们以1个每年级只有1个班的最小规模的农村小学为例。1般这样的学校只有1名体育教师,那么,我们算1下这位体育教师的1周工作量,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3至6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这位体育教师每周应上20节体育课。再加上每周5次大课间体育活动(按2.5课时计算),5次课外体育活动(按5课时计算),那这位教师的每周工作量为27.5课时,而小学每周的总课时数为30课时,也就是说这位体育教师几乎所有的上班时间都站在操场上,根本没有时间备课,那这所学校的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的设计何时进行?另外,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小学体育教师满工作量应为16课时,这位体育教师每周27.5课时就远远的超过了这1标准。其他规模学校的体育师资编制也都按照课程改革前要求安排,有的学校甚至有减无增,体育教师的工作量都是超负荷的。因此,为了减轻体育教师的工作负荷,学校不得不缩减体育课时数。
建议:
1、增加体育教师编制,确保每名体育教师每周上12节体育课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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