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联系与档案的形态(3)
2014-11-02 01:05
导读: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全宗的定义进行分析对比后,我们不难发现,尽管具体的表述方式和侧重点不尽相同,但所有定义中都存在着一类相似的概念,
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全宗的定义进行分析对比后,我们不难发现,尽管具体的表述方式和侧重点不尽相同,但所有定义中都存在着一类相似的概念,如团体、机关、个人、家庭、行政单位等等。“这些形形色色的具体概念在档案学中,被抽象表达为全宗构成者。在档案实践中,全宗构成者的具体形式决不仅限于所罗列的这几种具体形式。”
如果说在传统纸质文件时代还确实存在着众多全宗构成者的具体形式,只是我们难以一一列举,那么进入电子文件时代,由于电子文件形成的方式和特点与纸质文件有很大区别,使得传统的实体来源概念受到了挑战,单一来源的概念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我们档案工作者认识全宗时不能在全宗构成者具体表现形式的取舍间徘徊。而应扩大视野,将全宗置于其记录与反映的档案历史联系的大背景下,对众多的表现形式进行概括和逻辑加工,抽象出各档案有机群体共同的本质特征,使用抽象的词汇来阐述更为深刻的客观规律。笔者认为,我们不妨将全宗定义为:同一来源及其机构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体。首先,全宗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容分割。其次,全宗是在一定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是历史的记录。第三,全宗是同一来源及其机构形成文件的集合体,这是对来源要素的高度概括,对来源原则的充分尊重,
档案作为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产物,在产生和运转过程中会形成多方面的历史联系,包括来源联系、事由联系、时间联系,其中,文件之间的来源联系是首要联系,也是最根本的联系。只有首先保持档案的来源联系,将产生于同一来源及其机构的文件集中到一起,使它们和其他来源的文件分开,才能保持同一来源形成的文件之间的本质有机联系,全面深刻地反映形成者的活动原貌。实践也证明,档案馆馆藏来源众多,只有将同一来源的档案组成一个全宗,才能将档案与其特定形成者一一对应起来,档案所记录和反映的其来源主体的历史活动全貌才能得以维护。因此,将案卷组合成全宗的过程也就是区分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不同来源主体的过程。事实上,全宗无非是一群产生于同一来源及其机构的文件,它们最大的特点是相互之间联系紧密,而与其他来源及机构产生的文件联系较为疏松。不同来源及其机构的社会活动过程相对分离,所以产生的文件可以相互分开,各自构成全宗。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2.3 全宗群层次
全宗群是具有某种历史联系的若干全宗的群体。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可能是完全孤立存在的,不同机构、不同事件之间是互有联系的。这种联系必然会反映在其形成的档案之中,使得某些全宗之间具有某种历史联系。这样就形成了全宗群。全宗群是在全宗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全宗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种科学区分尽管它不是馆藏档案整理的实体单位,却是在实际上起指导和组织馆藏的一种思想原则。这要求我们在整理和管理档案时,不仅要维护全宗的完整性,还应维护全宗之间的历史联系。
历史联系在全宗群层次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最宏观的联系。这种宏观联系同样表现为三种形式,具体表现就是全宗群里面的来源全宗、事由全宗和年代全宗。这种宏观联系也就在这种不同的全宗与全宗之间的组合中展现出来。
具体来讲,记录同一年代内发生事件的全宗组合体就是年代全宗,例如大事记。年代全宗易于理解,就是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地记载同一年代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揭示重要事件和活动的发生、发展过程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联系,提供某些事件的历史梗概,便于人们研究史实的演变及其规律性。
按照不同来源之间的关系组织的若干全宗的集合体就是来源全宗,例如“党政机关全宗群”、“天津市高教系统全宗群”。反映不同事由内在联系的全宗的群体组成事由全宗,例如“防治非典工作全宗群”。由于社会实践活动本身的复杂性,导致不同来源以及不同事由之间不可能是完全分离、泾渭分明的,不同机构、职能之间互相渗透、互相交叉、互相影响的现状也是不言自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孤立的保持各个全宗内部的有机联系是不足以维系档案在宏观形态上的历史联系的,也是不足以记录社会实践活动在大范围内的历史面貌的。将不同来源和不同事由的全宗按其有机联系分别组成全宗群,是档案馆内档案分类的高层次,以许多全宗为基础,能够反映全宗之间多维和立体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