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本钱法的演进及发展思路(1)(2)
2014-12-09 01:39
导读:二、制造本钱法目前的现状 (一)制造本钱法的基本理论 制造本钱法仍然从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上世纪30年代为了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建立的
二、制造本钱法目前的现状
(一)制造本钱法的基本理论
制造本钱法仍然从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上世纪30年代为了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建立的财务会计体系,产品本钱计量(为了计量出期间利润与期末存货价值的目的)仍然是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领域。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所有的会计处理事项均应使用会计准则的理念进行指导与制约,而会计准则理念的内核不在于其是否精确,而是在于目前的企业经营环境下,这种理念能否被大家所共同接受(英文上称之为GAAP,general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制造本钱法的理论关键在于如何确认产品的本钱项目构成,按照企业存在的相关职能部分设置本钱项目,应该没有什么分歧,但这些本钱项目哪些应该作为产品本钱的组成项目?哪些应作为期间本钱的组成项目?与生产有关的职能部分相关的本钱项目是不是将所有本钱内容都应进进产品生产本钱?还是部分本钱内容进进产品生产本钱?这些题目也构成了今天制造本钱法基本的理论题目。
目前对此理论题目的解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吸收本钱(Absorbing costing)观点。其基本原理是只要该职能部分与生产过程相关,不论是直接与生产过程相关,还是间接与生产过程相关;不论其发生的用度是什么,都将其吸收到产品本钱中往,构成产品的生产本钱。二是动因本钱观点。其基本原理是衡量此项用度能不能进进产品的生产本钱,除了该职能部分要与生产过程相关以外(由于与生产过程无关的职能部分所发生的用度根本不可能进进产品本钱的),还要进一步确认其所发生的用度性质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是否相关,只有在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时,我们才能将其确以为产品的生产本钱,否则,即使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分,我们也不能将其确以为产品的生产本钱。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二)制造本钱法目前的现状
从理论上讲,动因本钱观点应比吸收本钱观点要好,由于从权责发生制的基本理念来看,收益了才能承担相关的用度。假如某该项用度的发生与产品的制造过程无关,即使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分,也不能将其回集在产品的生产本钱上。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能部分所发生的用度,究竟哪些与制造过程有关?相关程度如何?哪些与制造过程无关?进行界定是非常困难的。从理论上讲,假如能够正确地认定其是变动性生产用度(与产品制造过程完全相关),将其作为相关产品本钱构成是可以接受的,假如能够正确地认定其是固定性生产用度(与产品制造过程完全无关),将其作为非相关产品本钱构成同样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实际中,真正能够用较为纯粹的方式确认其变动本钱或固定本钱特性的用度并不是很多,很多用度特别是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用度项目,往往表现为混合本钱的特性,对其进行分解存在着很多主观不确定性的成分,假如只是从企业内部治理的角度来加以使用,此种带有主观成分在内的不确定的会计信息还是可以接受的。由于其信息的质量与相对正确性和个人的职业理解是相关的,不会影响到其他信息使用人由于他人在判定上的特性产生误解。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在相关大量间接生产用度无法用一个正确且能够被大家所能形成共叫的观念(生产用度与产品生产之间的关联性)之前,尽管动因本钱观点理论基础较为理想,但不符合财务会计公认会计准则理念的要求,也就不能为财务会计中的本钱核算实践所接受。
三、对制造本钱法发展的一些思考
(一)规范产品本钱项目的构成标准
吸收本钱制度尽管在具体的用度确认上没有办法往分清其与产品制造过程之间的关系,但其最大的优点是其确认过程的规范与同一性,一是按职能部分确认用度的发生额是比较轻易的,用度在哪个部分发生的,就应该由哪个部分所体现的本钱项目进行承担,在用度回集上不会引起争议;二是职能部分的设置与产品制造过程之间的关系是非常轻易取得共叫方面的一致,在实践上,与生产过程有关的职能部分,不过乎分为两种,即直接生产部分和间接生产部分。尽管即使在与生产直接有关的生产部分,证实其所有用度100%与产品制造过程有关,也是非常困难的,不要说那么多与生产过程间接有关的职能部分了,但在分歧没有消失之前,宁可不要往实现这种尽对的正确性,也应保持这种相对的正确性,即不论该项用度是什么,只要其与发生在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职能部分,全部作为产品的生产本钱内容达到了会计准则对公允性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