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治理在高校科研治理中的运用(1)(2)
2016-03-27 01:00
导读:柔性治理夸大治理者与教师之间的情感感应性,这种感情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理解的基础上,靠的是高尚的人格和互动的心灵,通过感情投进、心灵
柔性治理夸大治理者与教师之间的情感感应性,这种感情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信任、理解的基础上,靠的是高尚的人格和互动的心灵,通过感情投进、心灵交流,达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从而使教师在自觉自愿的氛围中主动发挥潜伏的积极性。“柔性治理”在高校科研的实施,可以激励教师自觉为实现学校目标和个人价值目标的同一而奋斗,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中,教师不仅应得到外部控制性的物质激励,更应受到精神激励,以组织文化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来感染教师、激励教师,从而使教师实现组织文化整合的自我激励。在高校科研中的柔性治理,并不是要取消必要的规范和约束,而是在治理中多一些弹性,使人在治理中解放出来,给教师科研多一些自主权和选择权,有利于挖掘教师的内在动力,调动积极性,营造宽松***的氛围,稳定教师队伍。将传统的“刚性”治理转化为“柔性”治理,由传统的治理人、支配人的模式转变为服务人、激励人、开发人的模式。这种科研治理模式能够实现治理思想***化、治理机制高效率化、治理方法科学化,进而从追求利益最大化到正当和合伦理的方式转变,从关注目标实现到夸大组织共同价值观转变,从对物的过分关注到对人的主体性熟悉的转变,促进教师全面而自由地发展,进步科研效益,推进高校科研工作的发展。
二、基于高校科研治理现实的反思
传统的刚性治理模式只注重政策的公道性、正当性,忽视了人本性,缺乏情感性、权变性,淡化了高校教师作为有理想、有感情、有个性的高素质群体所具有的精神价值和潜伏价值,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高校科研治理中的种种题目,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第一,传统高校科研治理夸大权利结构的重要性,夸大学校的目标定向,夸大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人的行为。韦伯以为,官僚模式是组织治理中最有效的治理模式,“是一个能达到最高效率的模式,也是对组织成员进行强制性治理的最有理性的手段,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的严格性和可靠性上都优于其他治理模式”[3]。其主要特点为:夸大官僚制权力结构的重要性、学校的目标定向以及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人的行为。在我国的高校治理模式中,高校作为国家行政体系在高等教育系统的延伸,大学的科层化、行政化倾向严重,“主体性”的学术活动受制于行政权力,行政意志成为支配学校的主导,教师的工作价值主要取决于其在权力体系中的位置或被行政权力认可的程度,而忽视教师的需要、人格和个人目标的达成。正如查尔斯·M·萨维奇书中所说,当每个功能部分都聚精会神于实行其狭窄范围定义部分章程向外谋取其自身利益时,很自然地他们的想法会掉进狭缝中或被
政治手腕的海洋所沉没[4]。
第二,高校教师在年龄、性别、文化修养、专业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其需要也表现出差异,既有物质需要,更有自尊、荣誉、自我实现等的精神需要。目前高校科研治理中对教师精神世界和物质生活境遇关心不够,高校教师作为高层次的知识型人才,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强烈的反思批判精神与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活动意愿和抱负期看,更强的价值追求。这些特点决定了传统的刚性治理是不适应他们的,与传统治理所夸大的治理者权威发生冲突也是必然的,损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也影响治理绩效的进步。第三,目前高校科研治理日益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定量化的轨道,职称评审、业绩与科研考核等成为决定其命运的关键指标,而忽视了教师的自主创新,“导致相当一部分教师并非真正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并非将教育当作一种自己生命活动展示的事业,而只是当作一种谋生的手段,从而很少有生命的***和快乐体验。”[5]马克思在论及职业选择时曾指出:“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些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进行独立的创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