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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三
那么,如何才能消除这种本末倒置的不合理状况呢?如何才能实现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个人与国家的统一呢?
马克思的回答是站在黑格尔论述的基础之上的。黑格尔把市民社会看作是个人私利的战场,个体特殊性的海洋,与政治国家的自在自为的普遍利益处于永久的对立面,他寄希望于等级要素来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具体的国家是分为各种特殊集团的整体;国家的成员是这种等级的成员;他只有具备这种客观规定才能在国家中受到重视。……个人是类,但是他只有作为最近的类才具有自己内在的普遍的现实性。因此,他首先在他的同业公会、自治团体等领域中达到他的对普遍物说来是现实的和有生气的使命,这些领域的大门对他是开着的,……包括普遍等级在内。”∞黑格尔把同业公会和地方自治团体以至普遍等级看作是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在其中相汇合的领域,是联结个人与国家的中介,并指出国家的真正力量有赖于这些自治团体:“国家在政治情绪方面深人人心和强而有力的根源就在公会精神中,因为在这里特殊物是直接包含在普遍物之内的。”∞这就是说,市民社会组织一方面忠实地代表了私人利益,而它同时本身就构成普遍事务,它本身就是内含于国家的普遍物。各等级选派代表参与到国家事务中去,形成与市民社会的等级相分离的政治等级,组成等级议会,参与掌握国家权力,尤其是立法权,它们与有组织的行政权共同起着中介作用,防止政权成为独断专行的暴政;另一方面.自治团体、同业公会和个人的特殊利益亦不致于孤立起来.个人就不致于成为盲目的、任性的、反对理性国家的群众力量。 (转载自http://zw.nseec.cN科教作文网)
可见,黑格尔认识到人作为伦理主体,必须要参加普遍生活,而现代国家自身是不可能提供足够的机会的,这样,他就用同业公会、自治团体等社会组织来弥朴这一缺陷环节。人们从这些组织中获得职业、劳动等赖以发展自己伦理生活的手段,并借以维护其类本质——自由意志。个人首先在这里过上了现实的伦理生活,亦即特殊性与普遍性内生性统一的生活。因此,它们成为国家民主制度的根基和维护个人自由的保障。对于防止主管机关及其官吏滥用职权来说,也“有赖于自治团体、同业公会的权能他更进一步地明确指出:“可是群众部分也应成为有组织的,……合法的权力只有在各特殊领域的有组织状态中才是存在的。”处于一盘散沙状态下的一个个原子式的个人是无力与强大的官僚机构相对抗的,只有组织起来,借助于社会组织,才能维护民主制度和个人自由。黑格尔无疑抓住了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基石,此即通过社会(组织)权力来限制政府权力的思想,为西方的限权理论开辟了一条崭新的路径。而如何限制政府专权和保障个人自由正是西方思想界永久的主题之一。
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无疑是赞赏的,这在他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把握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l8世纪产生的,……真正的资产阶级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善于抓住事物实质的马克思为了更透彻地说明问题,常喜欢直接用事物的本质来界定出该事物。在实质意义上他把市民社会归结为杜会的经济结构,但并不排拒在一般的、普遍意义上把市民社会视为社会组织,即非官方的社会组织,并认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在分析有关国家和法的问题时,应深人到大厦的底部——市民社会中,并尤其注意社会基层组织的变化。它们正是社会力量的承接者展示器,也正是它们构成了彻底的、无矛盾的人类解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