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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
政府因其本身的优势和特殊地位,是最大的信息创制者、采集者、使用者和发布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是我们这个最大的“信息处理企业”,政府职能的履行莫不依赖于适时、准确、相关的信息。政府是失灵的矫正者,而政府对市场失灵的矫正的前提是掌握较完备的信息。同时政府又是社会问题的管制者,而这又有赖于对社会问题信息的分析、判断和把握等。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大约聚集了全社会信息资源总量的80,但因信息公开问题未能得到解决,许多信息得不到利用,从而导致信息资源的浪费。有些政府部门出于对自身利益的需要进行信息寻租。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传统体制的弊端,政府没有明确信息资源的所有权、开发权和经营权的归属,造成不少政府部门将政务信息资源产权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格局,阻碍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顺利进行。
二、发展电子政务以促进政府创新的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标准和规划
为推进政府信息化的发展,构建一个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良好平台,我们须制定和完善必要的技术标准。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注意采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达到电子产品的相互兼容、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的快速流通和高度共享。对众多标准加以统一和规范,是解决标准滞后与过多、过滥的唯一途径。但强调技术标准的统一性必须要在统一规划下进行。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制定我国电子政务的整体的、宏观的规划,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电子政务的研究、规划和组织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避免盲目建设。对电子政务建设按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渐进推进。在制定电子政务整体发展规划和相关标准时,要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也要有管理专家和IT行业专家参加,这样才可使电子政务的规划更合理、更权威、更有利于创新政府管理。在制定有关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标准时,要坚持共享共赢、公平多赢、可操作等原则,并要建立专门机构,授予权力拆除信息屏障。在政务信息管理中,建立信息使用补偿机制,对有关信息进行有偿交换,由被授权的专门机构订出信息资源共享补偿价格,由信息资源共享受益方将信息补偿费用支付给信息资源供应方,使得信息共享双方建立长期的信息共享互惠关系,促进双方合作的意识,使得信息共享得以实现,决策更为科学。
(二)“政务”与“电子”并重
实施电子政务工程,要通过对政府职能重组和业务流程再造,建立一体化的政府管理体系。
电子政务的建设必须和公众需求及意见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否则电子政务建设初衷不仅不能实现,反而引发新的问题。民意应包括两方面:一是调查政务业务办理的。他们最熟悉传统工作业务及传统业务流程的利弊,最熟悉广大群众及企业的需求且有大量的业务操作经验,最能提出既利于政府行政效率提高又能满足社会、企业、公众需求的建议。我们要通过政府组织问卷式调查和网上问卷调查、论坛反复讨论等多种形式取得他们的精华意见。二是调查企业、公众和一些非营利组织。他们是政务的受体,只有他们最知道自己的需求,最知道他们自己在以往办理行政许可等业务中所受的不便与不利。政府要采取实地调研和利用互联网公告的方式进行调查,充分吸收整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形成电子政务的建设目标,真正实现电子政务以“顾客中心”的精髓理念。
政务梳理是改善政务自身品质的重要方法,以社会办事需求为线索,梳理跨部门协同关系,具体就是要对外所有行政办公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各种政务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格式,清楚各行政业务部门的职能范围及相互联系。对各类业务流程进行科学分类。北京市海淀区在建设海淀政府跨部门网上协同办公应用开发平台中摸索出的“三层六步政务梳理法”值得借鉴。
(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网站群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定位,除了要政务公开与信息透明外,还要重点强调公共服务。首先要考虑到底为公众、为企业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其次是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如果一个政府门户网站根本没有反映公众的参与程度,不能体现对公众的服务程度的话,这个政府门户网站基本上是失败的。而能实现这样服务的网站,往往会吸引更多的公众积极参与。另外,必须将“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整个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一定是要为居民、企业、者、者等进行服务的。
(四)建设和完善“一站式”服务系统
电子政务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将支离破碎的、条块分割的政府部门重新整合建设成无缝隙的政府。无缝隙政府以整体的而不是各自为政的方式为公众提供一步到位的、“一站式”的网络化电子服务。这就对网络下电子政务的工作模式提出了要求,它需要以用户为中心,按照用户的需求来改善政府的管理与服务方式。.
在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中,有些地方没有真正认识到“一站式”服务是一种协同政务行为,而不是审批业务办事地点 的集中。有的地方的“一站式”建设仅仅是各部门派出人员进驻大厅,审批流程依然被职能部门分割在不同的部门中,它们只是开设自己的窗口“各自为政”。公众或企业办理同一业务,有时涉及五六个部门,仍然要分别到不同的部门窗口办理,办事过程一点也没有减少。“一站式”服务的业务应该是发生在两个或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为方便群众,重新组合部门职能,打破部门界限,使业务所涉及的部门、所需要的功能环节以及各种资源一体化,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工作流程。因此,“一站式”服务系统的成功建设关键还是要进行多个部门的业务重组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