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宪法与后福特主义(3)
2014-05-08 01:03
导读:“大批量生产”本身并无不好,在人们需求稳定且单一的情况下,它的确能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单位成本。但问题在于,福特主义的“大批量生产”是
“大批量生产”本身并无不好,在人们需求稳定且单一的情况下,它的确能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单位成本。但问题在于,福特主义的“大批量生产”是一种僵化的“大批量生产”,一旦需求出现多样化、特殊化和不稳定,福特生产方式便陷入“尾大不掉”的危机。有趣的是,后起的美国通用汽车公司(GM),就是通过生产四种型号的车而战胜只产一种型号(“T模型”)的福特公司的。更耐人寻味的,福特1931年接受为美国政府制造潜水艇的项目,但由于产品的要求很特殊,福特工厂的不熟练工人只适合生产大批量的大路货,结果整个项目从失败而告终(13)。这是“福特生产方式”的第一次严重挫折。“福特生产方式”这种对需求多样化和需求不稳定的不灵敏反应,恰恰反映了斯密的分工理论的第二大弊病。
我们已说,斯密的分工理论的第一大弊病是不区分“社会分工”和“技术分工”。现在,我们又触及它的第二大弊病:缺乏对市场需求稳定性与否的考虑。斯密指出,如果要求制铁锤的工人又会制造铁钉,必然造成浪费,影响效率(14)。但他这一论证假定了市场对铁锤的需求是稳定的。一旦需求出现波动,制造铁锤的“规模经济”本身便成了浪费;如果工人能转产铁钉,则尚有“范围经济”(economy of scope)的希望。换言之,斯密式的分工(福特主义)只有在市场需求稳定的条件下才可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率;而当需求不稳定时,以技术和工人技能的“灵活性”(flexibility)为核心的“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便大显身手了。
市场竞争的内在逻辑是导向需求的不稳定性。阿罗(K.Arrow)等人已证明,“规模经济”是和充分竞争的市场不相容的(15)。“福特生产方式”既然以“规模经济”为核心,则必然要用一系列政治手段去“稳定需求”。189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的企业兼并运动(merger),就是企业通过“前后向关联”(forward and back ward integration),来稳定供货和销售渠道的努力。后来的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和旨在控制汇率波动的“布雷顿森林”国际金融体系,也是“稳定需求”的重要措施(16)。当然,最彻底的“稳定需求”手段,就是“中央计划”了。在“中央计划”经济中,企业的产品的“市场需求”总是稳定的,因为产品“销路”已被计划所指定。由此观之,列宁最喜欢泰勒和福特的故事,是别有深意的(17)。
于是,我们看到,斯密的分工理论的彻底的逻辑展开,必导致指令性中央计划经济。这自然是斯密所始料不及的。斯密的信奉者汪丁丁先生也莫名其中奥妙。他对自动化技术的理解,充分显示出他是“中央计划经济”的不自觉的信奉者。我们前面已提到,汪丁丁认为,今日中国工人的“第五代子孙”,“可以在高尔夫球场里通过手提电脑指挥无人工厂的生产”。但是,我们要问,如果市场需求不稳定,“在高尔夫球场”指挥“无人工厂”的大批量生产,又有什么意义?“后福特主义”认为,自动化技术的真正潜力,不是给福特式的僵化生产体制更加一把油,而是给灵活的分工和生产体制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使之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据麻省理工学院技术史学家诺伯(David Noble)的研究,数控机床(numerical controld machinary tools)有两种可能的程序编制法:一种是由熟练工人将自己的操作录制下来,然后根据录制给机器编制程序指令(这是所谓“record and playback”方法,即“录制加重放”)再不断进行调整。另一种方法,是由工程师一开始就给机器编制好统一的程序。1946年,美国通用电力公司(General Electric)的工程师霍姆斯(Lavell Holmes)发明了“录制加重放”的方法。但是,由于该方法仍然给熟练工人很大的自主性,不利于管理者对劳动过程的彻底控制,结果被美国企业界弃之不用(18),而为德国和日本的数控机床制造业所采用。美国采用让工程师一开始就编制好统一程序的办法,即把自动化技术系于福特生产方式的禁梏之中,其后果必然是生产的不灵活性,终于在70年代开始的
世界经济危机(由石油危机触发)中自食其果,在汽车和电子行业上被日本和德国打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