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权力的道德制约(4)
2015-03-09 01:04
导读:在公共管理中,道德建设与法律制度建设一样,都具有普遍意义。在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匮乏并不意味着是对法律制度普遍性的否定。相反,历史上一切权
在公共管理中,道德建设与法律制度建设一样,都具有普遍意义。在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匮乏并不意味着是对法律制度普遍性的否定。相反,历史上一切权力运行方式的寿终正寝都证明了法律制度的缺位。在今天,行政道德也是这样,它的缺位也是极其危险的。我们强调道德在公共管理中的普遍意义,同时,我们也强调法律制度在公共管理中的普遍意义。但是,我们反对任何一个方面的绝对化。也就是说,我们认为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在当前腐败泛滥,以权谋私猖獗的情况下,加强道德建设,寻求行政人员心灵向度对廉洁行政的支持,是更为迫切的任务。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力道德制约
近代社会中,早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对权力的公共性作出了充分的理论证明,形成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共识,在权力的来源问题上是不存在着理论歧见的,因而维护权力的公共性也是一种共同愿望。在实践上,理论的明确性受到了挑战,公共管理中背离理论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权力属于人民,却为少数人所窃取,权力应当为公共利益服务,却经常地被用于谋取私利,等等。当然,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者们极力想解决这一问题,因而在法律的健全和制度的完善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工作。但权力与人民之间在实践上的背离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所以,我们认为,这是一条忽视了行政道德的法律制度绝对化之路。这一结果的出现,并不能完全从近现代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者主观方面寻找原因,而应当从整个近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关系中来认识公共管理体制的畸形化。
近代以来,最为显著的社会特征是市场经济的出现,而市场经济在其自我的发展中以不可阻遏的客观性迫使公共的领域与私人的领域分离开来,以便这两个领域都能实现纯洁化。也就是说,在这种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化中,私人领域可以不受公共领域的干扰,在平等自由的条件下借助于竞争的动力得以发展;公共的领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不直接作为个人利益争端的一方存在,因而能够为私人领域提供公正需求,在私人领域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中较好地维护公共利益。然而,在实践中并未达到这一目标。反而,由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离,致使公共领域与政治领域的重合,公共管理的完全政治化。因而,公共领域中的行为准则往往从属于政治原则。如果说在古代社会,政治与伦理曾经处于一种混沌的统一状态,那么在近现代社会中,凡是受到政治侵蚀的领域,道德因素总是受到了排挤。可见,在公共管理的领域中,权力的道德约束受到忽视是与政治排挤道德相关系的。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公共管理的政治化以及政治对道德的排挤,造成了公共管理的官僚主义化和公共权力的被滥用。而这一切都反射到了制度上,以致于人们希望在公共管理的制度设计上进行重新调整来解决公共管理中的一切问题。具体做法是在公共行政科学化的旗帜下进行的,也就是使公共行政脱离政治,避免政治纷争的干扰。近年来,国内也有一批人在公共行政科学化的名义下倡导公共行政的非政治化,对公共行政中的党派色彩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甚至认为公共行政中的党派色彩是一切腐败的根源,党为腐败筑起了一道保护屏障。对于这些偏激观点的是非,我们姑且不论,但就其思维路向来看,它是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的分化、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化的逻辑继续,即要求公共行政与政治相分离。如果对公共管理作出的这一新的设计依然无法解决权力运行中的各种问题,那么下一步应当怎样办?能否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再进一步制造新分化?显然,进一步的分化是不可能的。如果在公共行政的领域中存在着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权力腐败问题的话,那么上述思路就必然进入一个死胡同。而且,从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政治与公共行政的分离是否取得了成功,依然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而且在这些国家的实践中,公共行政中的腐败并未得到根除。因而,国内的那些急于怀疑党对公共行政的领导的观点就显得非常可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