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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现社会和谐、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是说我们国家还有不和谐的因素存在,还没达到和谐的境界。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是要达到一种完全和谐、完美的状态,而是指在社会的关键领域和谐因素是否占主导地位。和谐是相对的,没有绝对和谐与不和谐,两者是同时存在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得到相对的均衡、全面、和谐发展,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主要有:制度建设、民主法制不健全;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环境污染等等一系列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因此,要解决这些禁锢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江泽民.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23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6.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70.
〔5〕参见吴向东. 论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J 〕. 马克思主义研究,2005 ,1 :27 - 30.
〔6〕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光明日报,2006 - 10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