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新(1)
2016-01-23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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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提要】 经济 全球化给我国的民主 政治 的 发展 提供了
【 内容 提要】 经济 全球化给我国的民主 政治 的 发展 提供了新的动力,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我们需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的 历史 潮流,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借鉴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积极成果,推动 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的创新和发展。
【摘 要 题】民主政治论坛
【 英文 摘要】Economic globalization It provides new motives,requirements,conditions,as well as big challenges to our democracy.We should compqy with the historical tendency of economioc globalization and 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With the premise of grasping firmly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and route of socialist democracy,we should actively and reliably carry out feform on political system,learning positive achievements made by capitalist democracy,and promoting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democracy.It is our right choice by which we actively face the challenges of entering WTO in political terms.
【关 键 词】经济全球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新
economic globalization/socialist/democracy/innovation
【 正 文】
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我国已完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经济全球化的巨大 影响 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也涉及到民主政治领域。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生什么影响?我们应如何应对?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 问题 。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外力
如果说,加入WTO前,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动力主要来自国内的民主诉求的话,那么,加入WTO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又多了一种外来的客观要求,增加了一种强大的外力助推。
1.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改革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促进国家权力的社会化。
国家权力的社会化既是人类历史进化的必然趋势,也是政治民主化的必然要求。WTO的宗旨是倡导经济贸易的自由化,由此出发,它必然要求行政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必须适度,反对政府过分干涉市场经济。显然,我国 目前 的体制还不适应WTO的要求。新 中国 建立以后,我国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国家-社会”一体化,“国家本位”的特征十分明显。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确立打破了国家权力一统天下的局面,国家权力的分流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权力逐渐增强,但从总体上说,国家权力一元化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适应WTO的要求,我们需要加大改革的力度,理顺各种职权关系,推动国家权力合理分权,还政于社会、还政于民,使社会由“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2.经济全球化要求我国扩大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自由度和增强自主化。
WTO要求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的发展是自由的,包括 企业 的投资自由、进入自由、退出自由、生产自由、经营自由、买卖自由,公民的发展自由、迁徙自由、择业自由等。目前,我国市场主体和公民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程度距WTO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市场主体的贸易自由和公民个人发展的自由还受到许多传统的体制性和非体制性因素的障碍:审批事项过多过滥仍在严重地阻碍着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和公民活动的自由;国家在一些行业、领域的垄断阻碍了国内外市场主体的自由进入;过度行政干预妨碍了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部门和地方为了局部利益而设置的市场壁垒限制了外单位和外地市场主体进入的自由;过去形成的户籍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限制了公民的择业自由和迁徙自由。经过这些年来的改革,上述限制有所松动,但未根本改观,适应WTO的要求,进一步放松管制,扩大自由度仍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改革任务。
3.经济全球化要求扩大我国政治生活的公开化。
公开性是民主应有之义,是 现代 民主的基本价值,“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是很可笑的。”WTO要求各成员方遵守“透明度”的原则,包括:(1)要求各成员方公布所有与对外贸易有关的 法律 、法规、规章、协议、协定、条例、决定、政策、司法判决等及各成员国间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的协定和条约。(2)要求各成员方政府设立信息咨询点,给其他成员方的政府或政府机构、企业及公民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3)要求各成员方政府向WTO的有关机构报告其所采取的有可能对协议的各成员方产生影响的贸易措施。(4)规定对各成员方的对外贸易政策进行定期审查,以增强各国国内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使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制度符合WTO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