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政治以伦理化解释(5)
2016-02-15 01:37
导读:所谓“仁人”,在孟子处是指主观承担的伦理而又依据客观情形扩而充之的一种伦理人格载体。因而较准确具体的称谓,应该分解为二。一是普泛意义上人
所谓“仁人”,在孟子处是指主观承担的伦理而又依据客观情形扩而充之的一种伦理人格载体。因而较准确具体的称谓,应该分解为二。一是普泛意义上人之作为人对仁的承领,以及由此成为的身显仁德的伦理典范——仁人;二是特定意义上人君在政治运作过程中以仁的自觉推行仁政,以及由此成为的身承仁政的政治典范——仁君。但不论是前者,抑或是后者,孟子都强调,“仁入无敌”(《尽心下》),“仁者无敌”(《梁惠上》)。在此,“无敌”具有两重含义,一是指仁人承担或显示了道德,居仁由义,“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以尽心上》),因而没有敌不敌可言;二是指仁人是完全的政伦合一的崇高榜样,身有“浩然之气”,实成“大丈夫”,故天下无人可以挑战他、战胜他,因而没有敌人。这可以说是一种整全的(total)理解。
但分开来看,普泛意义上的“仁人无敌”与特殊意义上的“仁君无敌”或“仁政无敌”又有所不同。就前者而言,功用一类的功利性意涵较弱,具有更多的伦理内蕴;就后者而言,因大致是诱导君王行仁政而做出的陈辞,故功效性或干君王而言的有用性就较明显,功利性色彩也就较强。虽然两者都是对以善的伦理动机而言行所导致的结果的证明。
普泛意义上的仁人,基本的行为依据当然是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但是,一个人之成为仁人,不仅正面上需要明白“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告子上》)的行为具体规范。更重要的是,当人必不可免地受环境的制约,容易丧失掉先天具备的善性良心,仁人能够自觉地“求放心”(同上),从而得以“修其天爵”,“犹水胜火”一般地以仁战胜不仁。(同上)尤其是能动心忍性,从莫大的忧患中增益他所不能(《告子下》),把握住贫穷与富贵时做人的原则,“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尽心上》)。这样,仁人自然可以不断地逼近更高的人生境界,提升个我的德性水准,这种提升层次,按孟子的排序为,“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测之谓神”(同上)。而且,由于仁人(君子)唯善是从,这使他“善与人同,舍己从入,乐取干人以为善”(《公孙丑上》);同时,他立于善,不“可以货取”(《公引、丑下》),反身而诚,进入先觉者行列,两相促进,使他受到普遍敬爱,“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离娄下》)。由此可见,仁人之成为仁人,仁人之获得爱戴,绝非偶然。 如果说以为善为职,成为仁人。那么,他其实也就不只可以成为一个道德楷模。在仁的人格化身高度去看他,他已完全具备王者风范,所谓“为善必王”①的意思就是如此。但为善必王还只是为王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为善者真能够为王,需要两个起码条件的共同具备,才显得更为充分:一是具有高尚的善的品质,二是有进入政治权力机制的适当条件②。仁人为善未必王,原固多在后者。因此,孟子更关注在其位者为善,及其必然的后果。君王为善,实施仁政,在孟子看来,更能直接地证明为善必王和“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公孙丑上》)的原理。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之所以“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是由仁政的规定性所决定了的。仁政在其基础方面依托于仁心,在运作上以保民为宗旨,以制民之产为要务;在运目权力方面,强调不以利为目的,而能与民同乐。在政治治理方面,则能以两手兼治,即以德教教民,以德政治民。并能对社会阶层的分工做适当划分,使劳心者与劳力者各尽其职,使治理主体与治理对象有明确的规定。在此情景中,仁君成为得道之政的人格载体,他因此而可以在社会支持方面获得雄厚基础,“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进而,成就使天下都兴奋莫名的政治成就:天下皆悦之政。“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说,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说,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悦,则天下之农皆说,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说,而愿为之氓矣。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有生民以来未有能济者也。如此,则无敌干天下”(《公孙丑上》)。孟子的这一番推论,表明他对伦理善体现于君王身上,所具有的社会奇特功能的强烈信念。在此,伦理善不仅担负了纯化人心、净化社会的功能;而且,担负起了保证秩序、治理社会的功能。伦理善的全功能化特征,即其在一切领域一切方面都发挥作用的特征,得到了最典型的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