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政治以伦理化解释(6)
2016-02-15 01:37
导读:“仁人无敌”,由此既可以视为孟子对伦理善(良心善性)所具有道德功能的证明,也可以视为他借伦理善打通伦理与政治两个领域的努力。归结点与其出
“仁人无敌”,由此既可以视为孟子对伦理善(良心善性)所具有道德功能的证明,也可以视为他借伦理善打通伦理与政治两个领域的努力。归结点与其出发点在此合二而一:伦理善。正因为如此,仁性的规定性:无条件的善,能破除功利的善,能优化规则的善,能以人性的内在功能显现为仁政的外在功能的善,自然具有无敌能匹的性质。所以,具备良心善性而又能扩而充之者,就其自身做人而言,向善是排除功利的(如救孺子),行德是不计较陋规的(如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情景中,叔子伸手救嫂子严等等。而以其据有君王之位并行使权力时,向善是其据有权力的根据(为善必王),行德是其无敌干天下的保障。可见,只要人趋向崇高,尤其是君王领承与践行崇高的道德(伦理)法则,政治治理就变成一种简单的事情。内在伦理与外在政治统一于伦理善。起源决定了终结。本源注定了过程。一切都被伦理善规定好了,复杂的权力结构与分享机制,微妙的利益差别与分配方式,在此都显得微不足道了。只要崇高起来,对人对君,“一切均在不言中。”
所以,孟子既与孔子同趣,又将孔子内外兼顾的取向,更进一步内化。伦理道德修养是人的生活与社会政治活动的关键,“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正而天下归之”。(《离娄上》)而身正与否的伦理根据是良心善性,其社会依法范式则是固有的宗法规范——孝。“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同上)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闻之矣。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同上)所以孟子对“不孝”给予高度关注。但孝在此已有普遍的伦理意义规定,因而具有更宽泛的社会意义。这就犹如孔子同孟子都一样论天。而孟子也把自我之天改铸而成民意之天一样。改变都服务于伦理的内趋与外推.因而不影响论说的崇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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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
民主如何界定了政府与国民的分工合作关系
由互利性规则到政府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