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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我利益为出发点来解释政治制度的形成几乎是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一个共同特点。从文化渊源来看,这种观点和西方基督教的原罪论密切相关。文艺复兴时期的马基雅维利从人性恶劣的前提出发,提出了君主应如何取得和保持权力的理论。虽然他的政治观点不是自由主义的,但他的人性观对近代政治哲学的影响是深远的。霍布斯第一次以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破除了君权神授的神话。他认为在所谓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像“狼与狼”的关系一样,人们只是为了自保才决定通过订立契约组成社会和政府,放弃自然状态。霍布斯心目中的理想政府是专制政府,所以严格说来他的政治哲学并不是自由主义的。洛克在自由主义方向上完善了社会契约论思想。他同样坚持人性自私的基本立场,并认为政府是约束人性的偏私和暴力的工具,政治社会是人们自愿通过两次缔结契约而形成的,政府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安全和共同的利益,许诺产生了服从政府的义务。他还认为,既然人性中总存在自私的倾向,所以政府的权力就有被滥用的可能,故而立法权和执法权不能由同一个部门行使,以权力制约权力可以防止权力被滥用。
如上所述,休漠也以自我利益为出发点来解释政治社会的形成,但他的观点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相比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特征。首先,他认为,人性中自私的一面仅仅是政治社会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财物的稀缺和占有的不稳定也是政治社会形成的要条件。休漠甚至认为自私是财物的稀少刺激起来的,这是非常深刻的思想。其次,休漠认为,并不是任何政治社会的形成都存在所谓缔结契约的阶段。许诺并不是政治义务的基础,利益才是政治义务的自然基础。再次,在自私与正义行为的关系问题上,休漠的处理更加彻底和巧妙。休漠并不断定任何人或人们在任何时候都一定完全是自私的,但在政治哲学的方法论意义上,“每个人都必须被假定成一个恶棍”,“这似乎有点奇怪:一项事实上是错误的原则,却在政治学当中应当是一项为真的原则。 中国大学排名
二、同情—休漠政治哲学的道德基础
休漠认为同情是人性中一个强有力的原则,它能够使人们的情感得以交流和影响,进而产生新的情感。他说:“人性中任何性质在它的本身和它的结果两方面都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我们所有的同情别人的那种倾向,这种倾向使我们经过传达而接受他们的心理倾向和情绪,不论这些心理倾向和情绪同我们的是怎样不同,或者甚至相反。同情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人们之间存在着各种经验事实方面的关系。人们在身体结构和心理结构方面大体相同,在经济关系、社会地位等方面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这些类似情况是同情产生的基础。接近关系、因果关系、相识关系、教育和习惯等都能够促进同情的效果。二是由于印象和观念在心中依靠想象可以相互转化。情感的产生比其他任何印象更依靠我们的想象。只要我们得到了某种与情感相关的观念,它就会由于想象的作用,自然地在我们心中引发类似的情感。同情是道德感产生的心理基础,对政府服从的道德义务据说也来自于同情原则。
如上文所述,休漠认为,以利己心为动力所形成的共同利益感是自然正义和政治正义产生的基础,也是人们能够行使正义的一般动机,产生于共同利益感的义务可统称为自然义务。休漠还认为,人性中除了有利己的一面外,还有利他的一面。同情原则是产生利他性情感的基本原则,道德感便是由同情原则产生的。当自然的正义规则以协议(共同利益感)为基础一经确立起来,正义道德感也会随之产生。一方面,如果别人的非义行为损害了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会不高兴;另一方面,即使非义行为只和别人的利益相关,我们仍然会不高兴,这是因为,“我们通过同情感到他们所感到的不快;而且在一般观察之下,人类行为中令人不快的每样事情都被称为恶,而凡产生快乐的任何事情同样也被称为德;所以道德的善恶的感觉就随着正义和非义而发生。由同情所产生的正义道德感是人们对正义或非义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直接依据由于正义道德感总会使人们产生行使正义的道德义务,所以正义道德感不但具有评价功能,而.巨还有意动功能。也就是说,正义道德感不但可以通过道德评价影响别人的行为,而且对评价者自己的行为也具有约束作用,这是正义道德感的道德约束力的具体表现。正义道德感的产生虽然是自然的,但在形成的过程中也受到了政治家们的人为措施和教育力量的促进,舆论和教导使正义道德感和荣誉感、名誉紧密联系起来。“感动我们最深切的就是我们的名誉,而我们的名誉在最大程度上是决定于我们对他人财产的行为。
当政府作为补救人类舍远图近倾向的措施而建立后,政治正义产生了,由于共同利益感人们也会感到对政府应履行自然义务。建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在全社会维持正义,从而给人们带来共同利益,因而,一般地说,服从政府的行为也就是对人们有利的行为。出于对公益的同情,对政府的忠诚行为能够给人们带来快乐的情绪;由于同样的原因,对于不忠的行为,人们会自然地产生一种不快乐的情绪。这类道德感不但是人们赞许忠诚行为或谴责不忠行为的直接依据,而且具有道德约束力使人们产生对政府忠诚的道德义务。当一个政府不能给人们提供安和保障时,人们忠诚于政府的自然义务便终止了,可是道德义务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会较长时间地使人们服从于一个即使是暴虐的政府,但忍耐总是有一定的限度,“因此,在我们的全部道德概念中,我们确实不会抱有像消极服从的那样一种荒谬的主张,而都一定承认在罪恶昭彰的专制和压迫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抵抗。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休漠的道德学说从总体上讲是情感主义的,同情是“一个高贵源泉由同情所产生的正义道德感是一种利他性情感,正因为如此,同情才能够成为正义行为的道德源泉。休漠的政治哲学实际上体现出了两种看待问题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讲,必须假设人性是自私的,才能制定出良好的法律,法律的目的就是要防止人性中自私的一面不正当地扩张;从道德的角度看,必须承认人性中还有利他的一面,道德的目的就是要弘扬人类的利他主义精神。因为有了这两种角度的不同,于是就有了法律上的正当和道德上的善良的区分,前者以自我利益为基础,后者以同情为基础。姑且不论这种区分是否恰当,重要的是休漠为后来的讨论者提供了一个进一步探讨的平台。亚当·斯密无疑是休漠这种思想的直接继承者,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和《道德情操论》就分别是从这两种角度出发的。功利主义者试图把道德归结为利益,并把功利原则从私人道德推广到政治道德领域,在近现代招致了广泛的批评。休漠虽然承认政治正义所依据的自然约束力(利益)与道德约束力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但他并没有把道德归结为利益,所以并不能认为休漠是一个功利主义者。
三、休漠政治哲学的理论实质和当代意义
根据哈耶克的说法,“‘休模达致的成就,最重要的就是他提出的有关人类制度生成发展的理论”,“在这种文化进化的过程中,那些被证明有助益于人们做出更有效努力的规则存续了下来,而那些被证明只有助于人们做出较为低效努力的规则则被其他的规则取代了或淘汰了。”少我们认为,哈耶克的这种看法是值得重视的,但是他只注意到休漠这种“有关秩序生成和发展的理论”的一个层面,即制度的层面,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面,即情感的层面,他并没有注意到。如上所述,休漠在谈到政治的利益基础时,论述了人类从原始的自私情感到共同利益感再到自然义务感的过渡;在谈到政治的道德基础时,论述了人类从共同利益感到正义道德感再到道德义务感的过渡。休漠认为一种政治秩序的形成必须以有关情感的形成为条件。共同利益感应当说是休漠政治哲学的一个核心感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