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休漠的政治哲学及其人性基础(3)
2016-04-05 01:00
导读:它是产生政治的自然义务的基础,也就是说,一种政治的正义秩序的形成必须以共同利益感的形成为基础。实际上,发现正义的规则并不困难,困难的是要
它是产生政治的自然义务的基础,也就是说,一种政治的正义秩序的形成必须以共同利益感的形成为基础。实际上,发现正义的规则并不困难,困难的是要使全体社会成员都拥有共同利益的感觉,因为”协议只是一般的共同利益感觉;这种感觉是社会全体成员互相表示出来的,并且诱导他们以某些规则来调整他们的行为。共同利益感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正义规则发生效力的过程,人们只有在实践中一再经验到违反止义规则产生的不便之后,共同利益感才逐渐建立起来,正义规则才逐渐地发生效力;共同利益感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人们彼此之间对对方能够遵守正义规则产生信心的过程。正义道德感的发展也有一个形成的过程。“这个情绪发展的过程虽然是自然的,甚至是必然的,可是它在这里确是又受到了政治家们的人为措施的促进;政治家们为了更容易统治人们起见,为了在人类社会中维持安宁起见,曾经努力产生对于正义的一种尊重,和对于非义的一种憎恶。舆论和教育也促进了正义道德感的形成。道德感借助荣誉感和名誉感的形成产生了更为强大的道德约束力,诱导人们形成信义和忠诚的习惯。理性是情感的“奴隶”,习惯是人生的指南,政治秩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人类情感和习惯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休漠是西方早期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代表人物。他的政治哲学是适应早期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产物,主题是所谓分配公正的问题,主旨是论证个人财产权利和其他经济自由权利的合法性。休漠系统地论证了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在休漠看来,正义规则就是社会的法律,既包括调整财产权的自然法.也包括决定权力机构之组织形式的法律。法治的政府才是自由的政府,自由政府“是一种允许在几个成员群体当中进行权力分配的政府;这种政府联合形成的权威绝不亚于君主制政府的权威,或者在通常意义要比君主制政府的权威高得多;但是这种政府在日常的治理过程中却必须根据一般且平等的法律行事,当然这些法律必须在此之前就已经为这些成员群体以及它们治理的所有臣民所知晓。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承认,自由就是市民社会的完善”。转引自经济上的自由是休漠关注的中心,但经济上的平等几乎完全在他的视阂之外。在休漠的政治哲学中,同情并不是指对弱势群体的同情,而是指人们以同情为途径对正义或非义行为产生了赞许或谴责之情。在这方面,功利主义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原则要比休漠先进得多。不过,功利主义的政治哲学招致的批评似乎更多,功利主义的一个突出的困难是不能保证少数人的权利不受侵犯。罗尔斯的政治哲学明显受到了休漠的影响。罗尔斯认为人的自利性与物质有限性的假设是“公正问题发生的境况”,他引入“元知之幕”的概念试图解决休漠没有解决的平等问题,但并不怎么成功。英国学者拉斐尔认为,罗尔斯没有使他的无知之幕能够遮盖他自己文化的
心理学效应”。拉斐尔提出所谓“想象性同情心”试图解决平等问题户休漠的同情概念被赋予了现代意义,但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很难被论证为弱势群体的一种权利。罗尔斯后期又提出了所谓“交叠共识”,这个概念和休漠的共同利益感概念存在着明显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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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说,近代以来西方自由主义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古典自由主义并没有在根本上被突破,在经济理论领域甚至还有复兴的趋势。只要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作为这种生产方式的意识形态就不可能有质的改变。麦金太尔说,.休漠认定为普遍人性的观点,结果事实上是汉诺威统治精英的偏见。休漠的道德哲学广义地应包括他的政治哲学一一引者注),如同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哲学,是以效忠一个特定的社会结构为先决条件的,不过是效忠于一种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社会结构罢了。”我们认为.麦金太尔对休漠的这个评价可以适用于所有的西方自由主义政治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