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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主制度创新 推进干部监督工作_政治毕

2016-06-14 01:01
导读:政治论文毕业论文,坚持民主制度创新 推进干部监督工作_政治毕论文样本,在线游览或下载,科教论文网海量论文供你参考:     在前不久召开de中纪委3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

     在前不久召开de中纪委3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全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de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de监督。”2000年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以来,辽源市干部监督工作始终坚持制度创新,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de运行机制,探索了靠制度来规范干部监督工作de有效途径,有力地推进了干部监督工作de开展。

    1、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加强对领导干部de经常性监督

围绕“主动监督、关口前移”de工作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de原则,市委组织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de日常监督。

    1、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干部主动接受监督de意识。为加强对领导干部de动态管理,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de规定》,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因公(私)出国;本人参与操办de直系亲属婚事、丧事;配偶及子女个人经商或在外企任职;本人、配偶、共同生活de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集资建房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等。对不按规定如期报告,或与事实存在出入de,组织、纪检部门及时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责令报告人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de,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同时根据执行情况,不断规范申报内容、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限。2000年以来,主动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de党政领导干部有46人次。2002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在西安区等部门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每年对4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评议,增强了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自我防范de意识。

    2、建立谈话诫勉制度,防止小错酿大过。结合班子考察、干部提拨调整、年度考核和群众反映,对待岗、免职、降职或受到纪律处分de;年度政绩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得票率超过30%;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问题de,由市委领导和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以及其他有关领导进行谈话诫勉。2000年来,共诫勉谈话83人次。2003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还制定了领导干部上岗前集体警示谈话教育制度,与每位新上岗de领导干部签定了廉政协议书,并进行集体警示谈话教育。

    3、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妥善解决班子内部矛盾和问题。2001年,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de若干意见》,制定了《中共辽源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规则》。与此同时,每年都对市委管理de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下发通知,对民主生活会de议题、方法步骤提出明确要求。并借鉴“3讲”教育de成功做法,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生活会上,协调市级领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领导有重点地参加1些部门和单位de民主生活会,“1把手”严肃认真地搞好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群众de监督。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每年还对年度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从而,达到了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de效果,进1步提高了市管领导班子de凝聚力和战斗力。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准确评价干部de经济责任。为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de经济责任,2001年以来在坚持对党政1把手离任审计de同时,着力探索领导干部届中、届末及任前经济责任审计de方法和途径,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意见》,实现由“离任审计”向“全程审计”de转变。《实施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de对象和主要内容、离任、任期及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方面de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de同时,对市直重要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重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de重点。并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de重要依据。2000年以来,共对6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5、建立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及时澄清有关问题。为了增强干部监督de有效性和针对性,针对群众举报反映有问题de干部,市委组织部根据问题de性质,采取与市纪委联合调查、直接查核和发给回复函询通知单等办法,对所反映de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000年以来,先后对50名县处领导级干部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相应处理。通过坚持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既增强了干部de自警意识,又提高了查证、核实问题de效率,便于澄清事实真相,给干群1个明白。

    2、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de监督

通过建立1系列配套de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寓监督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之中,确保《条例》de贯彻落实,有效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de不正之风。

    1、在推荐环节上,建立了民主推荐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署名制度。在干部选拔上,将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群众在选任干部工作中de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3个坚持、3个决不”,即: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de必经程序,除个别特殊情况可由组织推荐外,凡未经民主推荐或不按规定进行推荐de,决不能考察和讨论;坚持把民主推荐de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de重要依据之1,凡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de,决不能提拔任用;坚持个人推荐提拔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若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de,决不列为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de方式上,采取了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de方式进行。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de重要依据,由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每次推荐后,都对推荐de结果进行客观de分析,既尊重推荐结果,同时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近年来,结合市级班子换届,对全市市管干部职位进行了5次大规模de公开推荐。3个县(区)委书记职位出现空缺,又在全市市管干部中进行了民主推荐。据统计,2000年以来我市共提拔县处级干部190名,都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到其所在单位和部门进行民主推荐。针对实际工作中1些领导干部人选是由领导干部个人或下1级组织负责人向党组织推荐de情况,我们制定下发了《推荐领导干部工作de暂行办法》和《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de实施办法》,对推荐者和被推荐者de范围与基本条件、推荐de方式、程序、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以规范推荐行为,提高推荐人选de公认程度、公开程度和责任意识,保证了推荐质量。

    2、在考察考核环节上,建立了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考察写实制和考察责任制度。在干部考察中,坚持落实好“3项制度”:第1项是考察预告制度,即在对班子和干部考察前,通过适当de方式,在1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便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第2项是实行了差额考察制度,坚持1个职位考察几个人选,由1个考察组考察,优中选优;第3项是考察写实制度。对于每1名考察对象,由考核组填写考察写实记录表,记载人选推荐情况、考察情况、公示情况、是否任用情况等。几年来,市委组织部对提拔de干部都按照《条例》规定de程序进行了认真de考察,严把用人de考察关。2002年,市委组织部进1步探索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采取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分类别、分层次、百分量化de方法,将市管领导班子及成员按所在部门与经济工作关联紧密程度分为4个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实行单位群众、市级分管领导、同级同类、考核组4个层次分别评价,汇总计分,通过分数评价干部,扩大了群众参与程度,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de准确度。为了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de监督,确保考察质量,防止用人失察,又建立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要求考察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对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de,将按照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3、在任用环节上,建立了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既是党管干部原则de具体体现,又是充分发扬民主de最好形式。市委常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认真听取组织部门有关考察情况和审计结果de汇报,主要领导不定调子,不先入为主,与会人员各抒已见,认真发表个人意见,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de方式进行表决。2002年12月,市委制定下发了《县(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试行)》,规定县(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由市委全委会审议表决,市委全委会闭会期间,由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决定前应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de意见。制度实施以来,对县(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制12人次。从而从机制上防止和克服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人或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de不良倾向。与此同时,还进1步完善了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凡拟提拔de县处级干部都要在全市市电视台和《辽源日报》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据统计,2000年以来先后公示拟提拔干部186人,受理来信来电举报45件次,涉及拟提拔干部36人,对反映事实比较具体de举报,都11作了认真de核查,经调查核实暂缓提拔或否决de1人。对新提拔de党政领导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

    4、在监督管理环节上,建立了《条例》检查制度。认真履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宏观监督管理方面de职责。1方面,坚持每年1度de《条例》自查制度,按照《条例》de规定,逐条进行检查和对照。在肯定成绩de同时,认真地查找工作中de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列入组织部工作目标加以改进和完善。另1方面,不断强化对基层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de指导,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进行1次检查。平时有计划、有目de地对1些单位de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抽查。2003年5月,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发布检查公告、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查阅基础材料等方式,对各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大规模de检查。对检查中发现de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为了抓好检查问题de整改,下发了检查情况de通报,特别是对问题比较突出de县(区)还下发了专项通报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落实。4个县(区)在整改过程中,1次性调整超职数配备de领导干部54人,其中,东丰县13人,东辽县14人,龙山区4人,西安区23人,较好地维护了《条例》de权威性。

    3、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努力提高干部监督de整体效应

干部监督是1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加强内部分工协作de同时,注重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及社会各界de联系,形成多层次de干部监督网络,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de整体合力。

    1、建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内部分工协作制度。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de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去是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de必然要求,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规范运作中,要求组织部门内部各科室都要切实负起干部监督de责任,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内部分工协作制度。规定干部监督办公室是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de综合部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de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制度建设,并对相关法规制度de贯彻落实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其他干部科室负责对领导干部de日常监督管理;干部考察工作以干部科室为主,班子内部存在问题或对拟提拨干部有反映时,干部监督办公室参与考察,并负责有关问题de核查;对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de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干部监督办公室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领导干部de经济责任审计,由干部监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形成了干部监督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分工负责密切协作de格局,增强了组织部内部抓干部监督工作de合力。

    2、建立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近年来,市委组织部1直坚持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纪检、监察、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de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会,邀请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干部队伍de现状,相互通报有关干部存在问题de信息,研究解决问题de措施和对策等。平时主动上门联系,搜集信息,尽可能多地掌握干部在有关案件中de涉及查处情况,最大限度地利用各专门监督机构de监督成果。2000年以来,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对群众上访de9起案件进行了联合调查。

    3、建立干部工作义务监督员制度。为进1步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de监督,真正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de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002年市委组织部聘请了12名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1定de政策理论水平,已离退休de副县级以上老干部、老党员为干部工作义务监督员。赋予监督员4项职责,每年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听取监督员对领导干部和干部工作de建议和意见,平时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寄发干部选任工作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加强与监督员de工作联系和信息反馈。另外,还设立了干部工作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和群众de监督和举报,保证干部监督渠道de畅通。

应该说,近年来,市委组织部在干部监督工作尤其是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de探索,也取得了1定成效,但仍然存在1些问题,表现在:1是监督de氛围不够浓。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上级监督不到位,同级监督难开展,群众监督难实施de现象。2是监督制度尚不够完善。虽然我们制定了不少de规章制度,但在运行中还存在1些问题,1些制度de刚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够强。3是干部监督工作仍然存在1定de滞后性。由于干部监督工作面广量大,有些制度和措施还没有完全跟上,事后查处惩治力度不够,事前、事中de防范更需加强,等等。

针对上述情况,当前和今后1段时间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解决干部监督工作中de难点问题:

    第1,突出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de意识,解决好“愿不愿”de问题。通过“3个代表”重要思想de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各级干部对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de认识,帮助和引导干部树立正确de权力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强化自律意识。

    第2,建立规范严密de干部监督制度,解决好“能不能”de问题。加强制度建设,1是在深化上动脑筋,增强制度de系统性;2是在细化上下功夫,增强制度de可操作性;3是在查处上动真碰硬,增强制度de严肃性。

    第3,创造有利于干部监督de环境和氛围,解决好“敢不敢”de问题。着力营造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de舆论氛围,营造层层照章办事de工作氛围,营造违纪必纠de法纪氛围,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变感情代替原则、人情大于法纪de政治空气淡化现象。

    第4积极探索干部监督de特点和规律,解决好“会不会”de问题。加强对干部de有效监督,做到“3个依靠”,即依靠法制,依靠组织,依靠改革。着眼于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对干部监督中de薄弱环节进行理性思考,以改革创新de精神,寻求加强监督制约de对策,拿出符合实际de监督制约措施。在对象上,从监督领导干部向监督权力主体延伸;在手段上,从监督权力向制约权力转变;在过程上,从阶段监督向全程监督转移。做到事前堵住,事中卡住,事后查住,环环扣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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