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舞弊的相关博弈分析和治理探讨(3)
2016-08-31 01:31
导读:3、自我公道化 亦称为团伙悖论或者称为借口,人们总是通过主观意图来判定自己,而通过客观行为来判定他人,侥幸与自我说服是财务报告舞弊被诱发的
3、自我公道化 亦称为团伙悖论或者称为借口,人们总是通过主观意图来判定自己,而通过客观行为来判定他人,侥幸与自我说服是财务报告舞弊被诱发的客观心理基础或者干脆以借口开脱责任,这类舞弊往往是治理层集体行动和决策的结果,所以我称之为“团伙悖论”,即个人的理性行为导致集体的非理性,由于他们头脑中经常会有“法不责众”的动机。通常我们会看到有的被查处的公司企业的治理者会自我辩解其所做的舞弊完全是为了让企业度过难关,为了全体股东和员工利益,或者干脆相互在治理层团伙成员间“踢皮球”。假如被查处,经营者敢于承担此类风险,只能表明其社会道德观的一种“基因突变”,由于其作为已经动摇了社会道德标准之中的诚信基础。 而治理层作为一个较少成员的内部共同体,“搭便车”现象产生以及利益驱使团伙理性自我说服便成为导致舞弊行为发生的一个心理条件。
二、舞弊博弈模型的建立、分析与启示 (一)概括简单舞弊模型存在的几个基本假设的条件 从博弈论的先容中一般都会有基本假设: 一是个人理性,而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参与人在进行博弈时,能够充分考虑到他所面临的局势,他必须能够充分考虑到博弈者之间行为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能够做出合乎理性的选择。 二是假设博弈方均能在其余博弈方最大化自己的目标函数时,能够选择使其得益最大化的策略。 我们假设简单舞弊博弈模型的几个基本条件: 1、双方都了解博弈的结构和自己的得益。 2、企业有舞弊的动机和需求,企业的纯策略是选择舞弊或不舞弊。 3、审计方有责任对企业进行审计,审计方的纯策略是审计或不审计。
(二)简单舞弊模型的描述及建立 舞弊博弈I 参与人 ,审计方 信息 参与双方都知道需求的值,但他们同时选择各自的行动 博弈顺序 (1)企业选择舞弊,或是不舞弊,其中舞弊概率为f,不舞弊为(1-f) (2)审计方自然选择审计或不审计,其中审计概率为a,不审计为(1-a) (3)企业舞弊,审计方审计,则舞弊被查出,若不审计则查不出 策略 策略与行动一致 得益 不舞弊的得益为-A(由于要交税或较差)假设舞弊得手的效益为A,若被查出则要惩罚,惩罚的得益为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