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几个问题的探讨(2)
2017-06-08 01:04
导读:四、规范评价体系,准确界定责任 尽管《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对审计评价的内容作了总体规定,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仍缺乏完善的评价内容和统
四、规范评价体系,准确界定责任 尽管《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对审计评价的内容作了总体规定,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仍缺乏完善的评价内容和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具体来讲,一是审计评价内容不明确,内容范围宽窄不一。二是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指标体系深浅失度。三是审计评价要求不明确,评价的随意性较大。因此,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客观评价被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准确界定他们的经济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围绕审计内容这一主线展开。坚持审计什么,评价什么,做到评价“到位”不“越位”。任何超出审计机关法定评价范围的经济事项,都不能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之中。评价时应做到科学和全面。第二,研究制定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该标准应涵盖经济任务完成、资产保值增值、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遵纪守法等项指标。对涉及的每项指标既要能定量分析又要能定性分析,以便于准确界定领导干部或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第三,科学界定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对领导者应负的各种责任要进行准确界定,如,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前任责任还是后任责任、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等等,力求使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五、治理审计环境,防范审计风险 建立良好的审计环境是有效控制和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应在以下几方面对审计环境进行治理:一是加强审计法制建设,改善审计的法律环境。要加快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规范体系,抓紧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责任法律法规。并紧密结合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加快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法定轨道下规范运行。二是加强审计宣传,优化审计的社会环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除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环境外,还需要营造一个有利于该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环境。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协调审计机关与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关系,使社会公众理性地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和局限性,以最大限度地赢得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三是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强化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国家审计区别于其他监督模式的重要特征,也是发挥其监督职能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的审计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下,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只能是政府部门内的“自我监督”,其独立性和权威性相对较低。具体来讲,由于审计机关在行政上要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当它在对同级政府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有可能使审计人员在执行审查、进行判断、作出评价时受到一些人为的限制和干扰。因此,改革现行审计管理体制,实行省级以下审计机关垂直领导,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保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超然的独立性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