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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审计理论结构要素及其构建(4)

2017-08-08 06:47
导读:(二)环境审计的对象 环境审计的对象即环境审计的客体,按照职责范围和权限大小划分,包括制定环保政策和措施的政府及其有关部分,承担具体治理
  (二)环境审计的对象  环境审计的对象即环境审计的客体,按照职责范围和权限大小划分,包括制定环保政策和措施的政府及其有关部分,承担具体治理和监视职能的各级环保部分,负责环保专项资金投进的财政部分以及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部分,如环保监察单位、排污收费监管部分等;还包括生产性,贸易性企业,医疗卫生部分,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和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单位等,它们是实施环境治理的主体。  按照具体行为活动划分,环境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政府环保等行政治理部分的环境治理监视行为;国有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行为;国家环境保护的规划、实施、治理行为;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旧城区改造项目等建设项目的施工建造行为;运输部分、能源供给部分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供给行为;人类作为群体在生活中的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具体行为和活动。  五、环境审计职员的职业要求  环境审计职员应以熟练的技能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态度进行审计。熟练是治理审计活动的组织和每个审计职员的责任。审计职员应该具有这个审计职业的足够资格、技术知识、培训和熟练技能,以执行分配的审计任务。指派的审计小组的资格应该与审计任务的目标、范围和复杂性相适应。负责治理审计活动的组织应当为审计职员制定适当的和职业经验标准。审计职员的熟练性和职业经验应满足审计目标的要求,并可能包括以下各点或全部:①审计过程、程序和技巧;②治理系统的特征和;③法定要求,以及环境、健康与安全的政策;④环境、健康与安全保护系统和技术;⑤熟练运营;⑥熟悉各种设备和运营对环境、健康与安全的潜伏和威胁的审计。  审计职员应具有在不同领域进行审计所需要的能力。这些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点:①人际关系和交通技巧;②工作安排和计划;③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潜伏不足进行分析评价的能力;④审计职员进行审计时应运用应有的职业审慎态度。  六、环境审计依据的  审计是一项独立的经济监视活动。审计工作依法进行审计就需要有审计依据。环境审计依据,是衡量和评价环境审计对象的真实性、正当性和效益性的准绳,也是审计职员对有关经济活动的环境方面查明事实***后,据以判定是非优劣,做出审计结论的标准。环境审计依据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宪法。即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我国宪法第9条第2款、第10条第5款、第22条第2款和第26条,均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做出了规定。  2.法律。即由全国人大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的规范性文件。包括:《环境保***》、《森林法》、《渔业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3.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或颁布的调整环境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如:《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森林法实施细则》、《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下属主管部分制定或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如:《环境保护标准治理办法》、《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治理办法》、《土地复垦规定》等。  4.地方性环境法规和规章。即由县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制定或颁布的有关环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5.国际公约中的环境保护规范。我国先后加进了一批保护资源和环境的一般性国际公约、协定和议定书。主要有:《国际捕鲸公约》、《联合国海洋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天气变化框架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等。这是衡量和评价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履行国际公约和议定书情况的依据。  (二)有关进步环境质量的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控制污染、维护环境质量和生态平衡而制定的各种环境技术指标和技术规范的总称。  1.环境质量标准。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对各种环境介质(大气、水、土壤等)中,有害物质所规定的答应含量与要求。它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依据。  2.污染物排放标准。它是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经济和环境条件,对排出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所作的控制规定。它是确认排污行为是否正当的依据。  3.环境基础标准。是对制定环境标准的有关名称、符号、原则、指南等做出的同一规定,是制定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  4.环境标准。它是为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试验、分析、抽样、统计、方法等而制定的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面所出示的证据是否正当的依据。  5.环境样品标准。是用来标定仪器、验证丈量方法具有确定性能的物质所制定的标准,它是实现其他标准的基本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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