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理审计及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4)
2017-08-13 05:33
导读:此外,随着我国加进WTO,的日益全球化已使资本市场渐渐融进国际资本市场。这固然会给我国经济的带来巨大的机遇,但也必将使我国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
此外,随着我国加进WTO,的日益全球化已使资本市场渐渐融进国际资本市场。这固然会给我国经济的带来巨大的机遇,但也必将使我国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与挑战。因此,我国企业必须朝着更加规范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以增强其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实际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大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是我国加进WTO后企业应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应对举措。
三、正确熟悉治理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充分发挥治理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公司治理结构与治理审计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公司治理结构是实施治理审计的制度环境,是促使治理审计有效开展,保证治理审计功能发挥的条件和基础,只有将治理审计置于公司治理中加以考虑,才能全面理解治理审计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并正确发挥其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治理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趋于健全完善的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及其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治理审计。
根据系统论原理,系统与环境互相适应、互相,系统的有效运行离不开与其相适应的良好环境,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中,治理审计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并进步企业的经营效率与效果;若没有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治理审计就会流于形式而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严格说来,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既科学又复杂的体系,涉及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及责权利划分。公司治理结构的宗旨就是,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衡机制。治理审计作为一项监视与评价机制,也成为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效的治理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形成权利制衡机制并促使其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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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所有者(委托人)与治理者经营(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财产所有权与治理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委托人即所有者将资产的治理经营权授与治理者即代理人,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到代理人手中,从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它是公司治理和治理审计共同的理论基础。
在财产所有权和治理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各自追求的目标是不同的,代理人有可能利用不对称或不透明的信息上风谋取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代理人的治理决策就不一定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以效率和公平为先导与基础,实现对代理者的有效控制,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实现对各相关利益者在责权利上的有效制衡。
企业外部的各类委托人和企业内部的各层级的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受托关系,必然需要依靠监视机制加以维持。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在经营者控制公司经营权且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作为受托人的治理经营者很可能产生“道德风险”并进行“逆向选择”,从而损害委托人即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人必须加强对代理人的约束,保证其受托责任的履行。一般来说,该受托责任包括两部分,即受托财务责任和受托治理责任。委托人可以通过代理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来判定其是否有效履行了受托财务责任,这便是财务审计;同时,为了全面判定受托人对受托责任履行的效果,单纯的财务审计是难以胜任的,由于还必须判定受托治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需要治理审计。
,我国尚处在经济转型之中,不少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尤其是存在较为严重的所有者缺位现象。这使得企业“内部人控制”情形相当普遍且内部人控制权日益过大,有些内部人还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做出偏离甚至背离股东意愿的决策,侵犯股东权益。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财产所有权与治理经营权相分离,经营者受托经营所有者财产的基础上的,拥有控制权的经营者成了企业的“内部人”。由于经营者与所有者各自的利益不一致,假如没有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视机制,“内部人”很有可能凭借自己手中的控制权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值得指出,在我国大多数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中,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的缺位,即缺乏真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且关心国有资产利益的国家所有者的人格化代表,几乎无人对国有产权(剩余索取权)真正担负责任,从而强化了“内部人控制”与“掏空”国有企业等现象,并且使之成为经济转型中公司治理的特殊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