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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献,是指在内容上具有地域性,同时具有重复使用价值的文献。由于地方文献是从地域的角度出发,对特定区域内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现象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研究,反映了一个区域内的特殊文化及其产生的背景,因而是研究特定区域的重要史料和文献基础。收集、整理、典藏和提供地方文献,是地方公共图书馆不可推卸的职责。
在地方文献的入藏标准中,文献内容的地域特征,以及文献信息的重复利用价值,是两条最重要的判断依据[1]。相对而言,在这两条标准中,前者比较容易掌握,而后者则有必要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何谓“文献信息的重复利用价值”?就地方文献的原始著者而言,他们的第一写作目的或是行政,或是科研,或是教育,或是文学,肯定不是为了作为文献收藏而进行写作,这一点和文书档案的作者极其相似。而地方文献工作者进行藏书建设的目的,则是通过各种不同的角度,为地方研究者提供研究资料。他们采集文献的依据,是服务对象的使用目标,而非原著者的写作目标,尽管在二者之间有一部分是相互重合的。
例如,地方文献中的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在原作者的写作目标,和文献工作者的采集目标,或是地方文献用户的使用目标之间,就存在着明显的背离现象。文学家所追求的是一种文学、艺术的效应,所以尽管作品可以把本地区作为故事情境中的空间背景,但由于是以主观创作为主,而不是客观记录和科学研究,所以是不能作为真实的地方史料来处理的。然而,有一些描写本地区真人真事,或以本地事物作为基本素材的传记文学、报告文学和乡土文学作品,则不在此限。此外,某些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在铺陈情节,塑造人物的同时,或揭示了本地的社会现象,或表现了本地的语言特征,或探究了本地的风俗民情,或再现了业已消失的地理状况。这些内容,就著者所处的时空环境而言,应该说表现出了较强的客观现实性。而这些内容,却往往是正式史料中表现不足的部分。
武侠小说是一种通俗的文学读物,属于俗文学的范畴。这种在特定时期中产生于特定地域内的文学作品,能否作为地方文献来使用呢?
古代武侠小说起源于唐人传奇,经过了明、清时期的发展、成熟,它已逐渐成为文学殿堂的一员,拥有各种层次的读者,并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人们喜欢它,不仅仅是羡慕主人公的那种亦梦亦幻、亦怪亦仙的戏剧性经历与快意恩仇的性格和通天彻地的武功,也不仅是借“以武犯禁”的侠来宣泄自己内心的最原始的愤懑、挣扎与渴望,还为这种融进了忠、孝、仁、义、礼、智、信的传统思想和周易五行、宗教支派等传统文化的文学形式而叹为观止。
在清末以前,记载有关地方信息的正式史料较少,不外乎官方执纂的方志、实录、正史和少数文人编撰的笔记、文集等。而记载民间原始社会生活的史料更是寥寥无几。在那个时期的武侠小说作品中,作者虽然是以主观创作为主,但在描写人物,叙述故事的同时,还穿插了许多诸如社会背景、地理风俗、典制考释、经济艺术等历史资料,如果把它作为一种地方文献,是否恰当呢?下面我们以明清时期的武侠小说为例,展开讨论。
第一,资料的真实性。
古代武侠小说的创作源于“说话”。后来就有专门替说话人编写话本和脚本的文人,叫书会先生或才人。经过集体的、长期的艺术加工和丰富、完整、再创作的过程,使其成为我们今天看到的小说。一个优秀的说话人,不仅要有相当广泛的历史知识,还须有丰富的自然和社会常识,只有这样,才能“辨草木山川之物类;分州军县城之程途”。
虽然武侠小说中的人物、事件大部分都是经过作者的加工、虚构而成的,但它毕竟是以生活为依据,高于生活而又建筑在现实之中。因此就必须把它们放在一个真实的环境里面(包括人物生活的时代环境和具体的空间环境),才能使作品贴近生活,给人以真实感。因此作品中经常描写到的某一地区的街巷、店铺、寺庙、河流、风俗、社会经济等,大部分都是可以考证出来的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