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按照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商家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出售世界名牌唇油,必然质量有问题,要么原料有问题,要么过了保质期。其实商家早就知道这一点,只不过商家有权通过暗示的手段去表明这一观点,有权通过言外行为来表达隐性的信息。而在顾客得出结论后,她们会给出两个言后行为,要么选择价格昂贵的保质货,要么选择质量不保但价格便宜的该批货。因此,按照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来分析,这则广告中的暗示语是具有“确定性”和“法定性”的。因此,言语行为理论为当事人双方更好解暗示语、促进交易成功、最大程度上避免纠纷奠定了上的理论基础。
2.言语行为理论启示我们要突破字面意思去理解广告中的暗示语,做到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学习广告法的时候不仅要理解语,更重要的是去理解法律精神。
言语行为理论告诉我们,对别人的一句话要从言内、言外和言后三个层次去理解,对于理解法律也一样。商品中的纠纷案例是复杂多样的,《广告法》也不可能对每一个案例都给出具体的裁决办法,因此,我们理解《广告法》不仅要知道它的每个词语,更重要的是理解法律精神。以下是某鞋店广播喇叭中播放的语音广告:
本店从宁波地区新进一批男女皮鞋,款式新颖,保证质量。无论男鞋女鞋,一律25元。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125元就能买双好皮鞋,请您抓住机遇,进屋选购。
这则广告的明示语是:(1)本店皮鞋产自宁波地区;(2)无论男鞋女鞋,一律25元。而暗示条款是:我的皮鞋质量有问题。按照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来分析,商家要表达的“言外之意”是,25元这样超低的价格,是不可能买到皮质的皮鞋的。现在我们以25元销售,我们的皮鞋要么质量不合格,要么不是纯皮的从法律精神上来理解,对商家来说,充分起到了尊重隐私、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为那些舍不得花高价买纯皮鞋又不挑剔质量的顾客创造了交易平台。因此,当我们探求《广告法》的法律精神时,我们会发现《广告法》的精神是促进交易成功,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稳定,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约翰·兰肖·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既是《广告法》中暗示语存在的语言学基础,又是对《广告法》中暗示语进行司法解释的有力证据,它影响、制约着《广告法》中暗示语的存在、发展和应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也会随着商务广告的不断完善而得到发展,进而更加有效地商务实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