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是米勒2005年8月发给我的一次(2)

2013-04-28 01:19
导读:啊,上帝对亚伯拉罕说,杀死我一个儿子 亚伯说,男人,你必须把我算上 上帝说,不。亚伯说,为什么? 上帝说,你想做你想做的事情,亚伯,但是 下

    啊,上帝对亚伯拉罕说,“杀死我一个儿子”
    亚伯说,“男人,你必须把我算上”
    上帝说,“不。”亚伯说,“为什么?”
    上帝说,“你想做你想做的事情,亚伯,但是
    下次你见我时要做得更好一些”
    那么,亚伯说,“你让我在什么地方杀死他?”
    上帝说,“在外面61号公路上。”
    在《圣经》的描述里(依照国王詹姆斯的版本),以赛亚不无道理地问他父亲,“看到了火和木柴;但烧烤祭献的羊羔在什么地方?”亚伯拉罕模棱两可地回答道,“上帝会自己提供一个烧烤祭献的羔羊?”(Gen.32:7-8)莫里森的塞丝虽然也保持沉默,但没有像亚伯拉罕那样直接得到上帝的命令。她自己独立地做出决定,确立她自己的法则。在圣经故事里,当亚伯拉罕举刀杀以赛亚时,天使在最后一刻把他的手阻止。一只犄角在灌木丛中被勾住的公羊奇迹般地出现,代替了以赛亚。而塞丝实现了她的决定,用手锯割开了她女儿的喉咙。
    当耶和华叫他的名字时,亚伯拉罕说,“看,我在这里。”亚伯拉罕愿意服从耶和华可怕的命令,这使他自相矛盾地可以成为无数代人的父亲,一直到大卫的家族甚至到耶稣基督本人;“因为你愿意献上你独生的儿子,所以,我亲自向你保证,我将大大赐福给你,使你的子孙多得像天上的星星,像海边的沙子,而且他们会克制他们的敌人,地上各国也会因你的后代而蒙福,因为你听从我的话。”(Gen.32:1,16-18)这是一个很大的许诺!因为你愿意杀死自己的儿子、断子绝孙,所以我保证你的子孙多得像天空的星星、海边的沙子。

(转载自http://zw.nseec.cN科教作文网)


    相反,塞丝的决定导致的后果是:她受到社群的排斥,死孩子的幽灵在蓝石路124号萦绕不散,引发了构成《爱娃》当前情节的所有其他的事件。当前的情节必须以先于谋杀的那些事件为背景。这些事件现在常常以不情愿的“回忆”方式不时被召唤出来。塞丝远不是拥有为世界各国造福的孩子,她的两个儿子逃跑了,因为房子里经常有幽灵出没。她的女儿“爱娃”死了。在她的四个孩子中,只有丹弗留在社群之内,也许是为了延续他家的香火。小说并没有对此说什么,虽然在接近结尾的片刻写道,“她的面貌像某个人,已经打开了煤气阀”,这时出现了一个年轻人,“跑向她,喊道,‘嗨,丹弗夫人。等等。’” (157)此外,尽管从常人的道德观来看,亚伯拉罕对上帝的顺从不合情理,但却是所有犹太人、基督教徒和穆斯林的典范;而塞丝独自的决定和行为,则受到辛辛那提黑人社群的普遍谴责。贝比·萨格斯只能祈求上帝宽恕塞丝的行为。她很快就躺到她的床上,然后死去。塞丝从监狱回来之后,社区里的人都躲着她,认为她是一个危险的女人,而且太傲气,不承认自己错了。最不幸的是,当她的情人保罗·D发现她所做的事情时,也对她进行谴责,并抛弃了她。面对她以骄傲和不服气的态度说“我做了那事”,保罗·D回答说,“你做的事是错的,塞丝。”当他准备离开那个房子时,他指责她的行为是野兽的行为:“你长着两只脚,不是四只脚。”(165)她觉得那是一种不可原谅的侮辱。于是他们之间立刻出现了巨大的隔阂。在塞丝的杀女行为中,亚伯拉罕那种救赎或创始的力量似乎没有任何表现。
    但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有些出人意料的是,《爱娃》有一个幸福的结局。或多或少是如此。这取决于你对爱娃的感觉,我的意思是指她所体现的幽灵。故事讲的是一个社群和这个社群内部一个家庭的破坏和重构。来自这个社群的30个黑人妇女聚集在一起,驱逐塞丝杀死的婴儿的幽灵。结果,这个社群及其成员塞丝、丹弗和保罗·D重新恢复了健康。他们不仅驱除了幽灵,而且通过所谓成功的哀悼逐渐忘记了整个事情,虽然像所有成功的哀悼一样,那是对死者的背叛。小说反复强调被压制的事物的重现,或者你不可能不记住你极力忘却的东西。现在,通过集体智慧的胜利,忘却最终成为可能,它说,“这个故事不能传下去……这不是一个应该传下去的故事。”当然,《爱娃》这部小说所做的恰恰是把这个故事传下去,忽视了它自己最后提出的主张:最好忘记它。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整理)

    但是,小说最后的片段部分地是从爱娃的角度叙述的。从那种观点出发,被忘却是非常可怕的,它是一种不可能得到“抚慰”的“孤独的飘游”,是尚未死去的人对活着的死者的背叛。
    《爱娃》最后的话或几乎是最后的话是对社群说的,而这个社群正是由于忘记了爱娃,才又恢复了安全、健康和自我封闭的完整。健康和安全的生活似乎在于完全切断与“其他方面”的联系,自我封闭,与外界隔绝,保护自己,不受任何干扰。“他们把她忘了,就像做过一次噩梦,”叙述者说:
    他们编造了他们的故事,添油加醋,此后那天在门廊看见她的那些人便很快有意地把她忘掉。但那些跟她说过话的人,和她一起生活过的人,爱她的人,却不那么容易把她忘掉,直到他们认识到无法记忆或重复她说过的任何东西,开始相信在他们自己的想像之外她根本不曾说过什么,他们才最终也把她忘掉。记着似乎是不明智的……所以他们把她忘掉。像睡眠不好时做的一个不愉快的梦……渐渐地所有的痕迹消失。(274-275)
    小说的结尾似乎明确地断言:因为完全忘记了爱娃,所以这个社群是好的、健康的、适宜的。对于生存者来说,忘记并抛开过去的幽灵是生存的代价。根据含义或类比,这点也许可以看作是表明这样一种主张:最好不要记着美国奴隶制的可怕的细节,不要记着“六千多万”黑人的痛苦——而莫里森的小说是献给这些人的。正如我说过的,它的意思是,如果我们要继续记着它,不论我们是白人还是黑人,最好不要读《爱娃》这本小说。“这个故事不能传下去。”
    但是,《爱娃》用一个词结束,这个词位于一行空白之后,且本身就作为一段:
上一篇:论文 关键词:信托 受托人 信义义务 论文摘要: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