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翻译与解构化毕业论文(5)
2013-06-27 01:09
导读:德里达对海德格尔把尼采搞成一个形而上学家哪怕是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的企图嗤之以鼻:海德格尔所说的这种整体性根本不存在。他举出了两种情况。第
德里达对海德格尔把尼采搞成一个形而上学家哪怕是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的企图嗤之以鼻:海德格尔所说的这种整体性根本不存在。他举出了两种情况。第一是在尼采的文本中存在意义相互反对的段落。比如,尼采在一个地方说,生应该从死的角度来思想,而他在另一个地方又说,从生开始思考“存在”这个词,而不是相反。(注:恩斯特·贝勒尔:《尼采、海德格尔与德里达》,李朝晖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1页,第189页。)第二是某些语句与相邻的语句在内容上毫无关联,可以任意解释。比如,尼采未刊手稿中那句被放进引号中的孤零零的话“我忘记了我的雨伞”便是如此。德里达认为,这句话的令人感兴趣的特点在于其语词是完全可转译的和毫不含糊的,但是其解释却是完全不确定的。“也许是一个引用。它可能是从某个地方摘来的一个例子,或者是在哪里无意间听到的一句话。或者是对将要在某处写下的一句格言所做的注解。没有可靠的
方法得知这个例子的来由,以及它要嫁接到什么上面。当他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我们不能肯定尼采要说什么和做什么,甚至不知道他确实想了什么。”(注:Jacques Derrida, Spurs: Nietzsche's Styles, trans. Barbara Harlow,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9,p.123.)这种不确定性使解释逃离了解释学循环,亦避开了想把一个本文置入整体性读解的企图。
在德里达的眼中,尼采作为西方形而上学的背叛者,是坚决反对整体性的。如果说他的确肯定了某种东西,那也不是“整体性”,而是它的反面“中断性”。这是一种“尼采式的肯定”:“它是对世界的游戏、生成的纯真的快乐肯定,是对某种无误、无真理、无源头、向某种积极解释提供自身的符号世界的肯定。这种肯定因此规定了不同于中心之缺失的那种非中心。它的运作不需要安全感。因为存在着一种有把握的游戏:即限制在对给定的、实在的、在场的部分进行替换的那种游戏。在那种绝对的偶然中,这种肯定也将自己交付给印迹的那种遗传不确定性,即其播种的历险。”(注: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三联书店,2001年,第 523—524页。)尼采不仅不相信任何有关“整体性”的思想,他甚至挫败了对整体性、也就是对种属关系加以预测的一切尝试。德里达对尼采的思维方式的总结是,“在那里,对立或矛盾并不构成一种对思想加以限制的规律。它们也不构成辩证法”(注:恩斯特·贝勒尔:《尼采、海德格尔与德里达》,李朝晖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89页。)。
中国大学排名 尼采追求的就是那“模棱两可和有缺陷的东西”——文本的不确定性以及异质性,表现在
写作风格上就是“马刺”(spurs)。“马刺”这个词的意象是反对在场、隐蔽的本质、意义和真理时的穿透力(当然,弗洛伊德会做出不同的解释)。同时,马刺作为复数,也隐喻了尼采风格的多样性(文本的片段性)。莫里斯·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这样概括“片段
写作”的特点:“片段
写作是对体系的摒弃,是对不完整的东西的热情,是对未完成的思想运动的追求。它并不停留于自我满足,把一切片段都视为一次思想的历险,不再追求同一性。片段写作也不在乎矛盾,更积极地说,它表达的是多样性,当然,它采取的不是辩证法的方式,而是无限的差异的方式。差异是多元主义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既不是多样性也不是统一性,而是由某种非连续性所统治。”(注:恩斯特·贝勒尔:《尼采、海德格尔与德里达》,李朝晖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前言”,第19页。)
尼采的签名并没有把他的思想连接成为一个整体,而是打散了它们。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尼采不止有一个名字。海德格尔的错误恰恰在于他相信尼采只有一个名字,他惟有一次命名了自己,认为每一种伟大的思想都是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同时还是它的惟一性,它的独特性。德里达质疑这种“西方形而上学的一般读物的整个基础”,他反问海德格尔,“难道尼采不是除克尔凯郭尔之外少数几位把自己的名字多重化,并且玩弄签名、身份和面具的大思想家中的一员吗?难道他不是那个多次、并且以多名来命名自己的人吗?”(注:德里达,“善良的强力意志(Ⅱ)——对签名的阐释(尼采/海德格尔)”,孙周兴译,见伽达默尔、德里达等,《德法之争:伽达默尔与德里达的对话》,孙周兴、孙善春编译,同济
大学出版社,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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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伽达默尔自作多情地认为自己和德里达是“海德格尔原创思想的两个独立的发展者”,但德里达本人无疑认为自己离尼采更近一些。事实上,他心目中的尼采毋宁说是解构主义的先行者,而海德格尔则是旧的形而上学体系的顽固捍卫者。“在阅读海德格尔的尼采读物时,要紧的事情可能在于,少去怀疑一种阐释的内容,而要更多地怀疑其前提预设或者公理系统。也许那就是形而上学的公理系统,只要这种形而上学本身追求或者梦想或者设想它自己的统一性。一个奇怪的循环——一种阐释必须据以完成的公理系统在一种思想周围聚集起来,而这种思想本身使一个惟一的文本,说到底就是表示存在、表示存在之经验的惟一名字统一起来。以这个名字的价值,这样一种统一性和这样一种惟一性相互依靠,以防播散(Disseémination)的危险。”(注:德里达,“善良的强力意志(Ⅱ)——对签名的阐释(尼采/海德格尔)”,孙周兴译,见伽达默尔、德里达等,《德法之争:伽达默尔与德里达的对话》,孙周兴、孙善春编译,
同济大学出版社,第63 页。)一个名字并不对应着一种思想,一个名字底下可以有不同的思想,一个思想也可以对应不同的名字。名字和思想之间那脆弱的连接断了。名字和思想各自破碎了,混同着别的名字和思想,播撒开来……
于是,书关闭了,文本开始了。译者翻译的是文本,不是书。他面对的不是统一性,而是中断性,他不应该尝试把片段翻译成整体。
翻译见证、展现和诠释了能指与所指的分裂、所指/概念/意义自身的分裂、语言的(内部的和外部的)分裂以及文本的(内部的和外部的)分裂,在这一切发生的同时,翻译也撕裂了自身。它不再担“翻译”的名,而蜕化为无限暧昧的“变形/transformation”(尽管是有规则的)概念:“即便最忠实原作的翻译也是无限地远离原著、无限地区别于原著的。而这很妙。因为,翻译在一种新的躯体、新的文化中打开了文本的崭新历史。”(注:德里达:《书写与差异·访谈代序》,张宁译,三联书店,2001年,第25页。)倘若按照这种理解,马克思的著作在中国的翻译,将会是另一种历史,另一些“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