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红楼梦》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意义(2)
2013-10-04 01:12
导读:家姓郝的大地主就占有了“膏腴万顷”,皇帝出巡,借宿在他的家里,“进奉上方水陆珍错百余品”,一日耗费十几万两银子。还有“宛平查氏、盛氏富亦
家姓郝的大地主就占有了“膏腴万顷”,皇帝出巡,借宿在他的家里,“进奉上方水陆珍错百余品”,一日耗费十几万两银子。还有“宛平查氏、盛氏富亦相仿”。一家大地主就占了一百万亩土地,那末,照上述全国耕地六百万顷或七百万顷来计算,如果有六百个或七百个这样的大地主就把全国的耕地都占完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继续尖锐化是必然的。明末农民大起义被镇压了多年以后,零星的农民骚动又继续发生。最著名的如乾隆三十九年山东临清的“王伦之乱”,攻破阳谷、堂邑等县城,就是证明。《红楼梦》的作者所谓“盗贼蜂起”完全是事实。不过,这个时期农民对地主阶级的斗争,还没有马上爆发成为全面的起义。
已经证明,清代的所谓“康乾盛世,嘉道守文”的整个时期,即是封建发展到烂熟的时期,也是它的内在矛盾和外部矛盾开始充分暴露的时期。这种情形就如同《红楼梦》第二回中作者借一个古董商人冷子兴的嘴里说出的荣宁二府外强中干的情形一样,“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但是,这些大地主阶级却好比“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红楼梦》第十六回中,贾琏的乳母赵嬷嬷说;“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花的象淌海水似的。”凤姐忙接道:“我们王府里也预备过一次。”赵嬷嬷又说:“如今还有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好世派,独他们家接驾四次。要不是我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粪土,凭是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积海的。”他们的这么多银钱财产是从何而来的呢?
显然,当时地主阶级的大量银钱财产的来源,除了进行高利贷剥削和经营业赚来的以外,主要的还是从农民身上进行残酷榨取得来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写出宁国府交给乌进孝掌管的就有八九个,荣国府交给乌进孝的弟弟掌管的也有八处庄地,还有东省的屯地不算。老管家周瑞曾对贾珍说:“奴才在这里经管地租庄子,银钱收入,每年也有三五十万往来。”这还只是他们对农民剥削的一个方面而已。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地租已有不少是采用货币地租的形式的。乌进孝交给贾珍的租子,主要的是二千五百两银子,其次是一千担常用米,其余是山珍野味。当时江南地区货币地租已经相当流行。如《松江府志》载,乾隆元年尚书杨名时奏称:“娄县知县王士瑾请将毕姓田产,每岁租银一千三百余两供廪食之需。”这类记载散见在许多文献中,可以证明有许多私人的田产,每年是收租银而不是收租谷的。货币地租的流行,同田赋征收中的银粮比例的变化也是一致的。按《清朝文献通考》所载,顺治十八年的田赋中,银赋为二一、五六七、OO六两,粮米为六、四七九,四六五石;而乾隆十一年的田赋中,银赋增至二九、六一一、二O一两,粮米则为八、四O六、四二二石。银赋是把农产品出卖换得货币来完纳的。银赋的增加不但说明了货币地租的逐渐流行,而且说明了农产商品化的程度提高了。
随着农产商品化的趋势而来的是棉花、烟叶等商品
作物种植的加多。例如,棉花在明代就已在长江流域普遍种植,清代更为发达。康熙有御制木棉赋,赞扬种棉的利益;乾隆年间直隶总督方观承编绘木棉图说十六条,说明棉花的播种和染织的全部过程,刻石树立在保定,于是以滹沱河流域为中心,在北方也普遍推广植棉了。又如烟叶的种植,这时候也比以前更多。王士祯在《香祖笔记》里说。“今世公卿士大夫无不嗜烟草者。……初漳人自海外携来,莆田亦种之,反多于吕宋。今处处有之,不独闽矣。”我们不必去讨论烟叶传入中国的途径,但要说明这种商品化作物日渐普遍的趋势,甚至引起了封建统治者的不安。雍正五年有一道上谕说:“烟叶一种,于人生日用毫无裨益。……小民较量锱铢,但顾目前,而不为久远之计。故当图利之时,若令其舍多取寡,弃重就轻,必非情之所愿也。地方官遽然绳之以法,则势有所难行。”农产商品化的趋势已经不是法令所能够阻挡的,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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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棉花和烟叶的,当然不是完全为了自己的消费,而是为了出卖。这就可见那时候的商品作物已经相当发达了。那时候的经营地主,首先也是种植商品作物的。明季顾起元的《客座赘语》所记载的金陵“城西一带最宜于蔬圃,近市而易于获利”的情形,在清代更加普遍。雍正五年的上谕中就曾谴责那些致富之家“舍本逐末,弃膏腴之沃壤,而变为果木之场;废饔飧之恒产,以幸图赢余之利”。种植大批果木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的需要。市场上需要什么,他们就生产什么,这是毫不奇怪的。这时候中的雇工,也随着商品化的经济的发达而同时增多。康熙年间编修的《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着许多农村雇工的情况。如《扬州府部》《汇考》中写道:“无田之农受田于人为佃户,无力受田者为雇工,多自食其力。”“力任播获,年可获中人资,为地佣。”《苏州府部》《汇考》中又写道。“吴农治田力穑。……雇工以襄其事,以岁计曰长工,以月计曰忙工。”虽然农业中的雇佣劳动也是很早就有的,可是这个时候却更加发展了。这只有在经营地主和富农经济产生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红楼梦》第五十六回中描写探春兴利除弊,决定把大观园出产的笋、菜、鱼、虾、香草、花儿和稻子都包给能知园圃的老妈妈,一年可得四百银子的利息。这简直就是大经营地主的算盘了。第七十九回里写的“桂花夏家”“单有几十顷地种着桂花”也是一例。
这些大地主和高利贷、商业资本还结了不解之缘。请看《红楼梦》的第四回,那位葫芦庙的小沙弥出身的门子就说出了金陵的贾、史、王、薛四大家的关系,是“联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贾赦、贾敬等是世袭的封建贵族大官僚大地主不必说了。薛宝钗的哥哥,那个仗势欺人、抢走香菱、打死冯渊的薛蟠,不正是“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的“皇商”吗?薛姨妈不是还有好几处当铺吗?贾府被抄的时候不是查出两箱房地契文、一箱放债的借票吗?这些已够说明:他们不但是封建大官僚,而且又是兼并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又是大高利贷者和大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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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官僚、地主、高利贷者和商人相结合的例证,在史籍中是不胜枚举的。例如,《东华录》载,康熙二十八年御史许三礼参劾尚书徐乾学“发本银十万交盐商于扬州贸易;在大蒋家胡同开当铺放债,在无锡一处即买田一万顷。”《东华续录》引乾隆九年大学士鄂尔泰的奏疏,其中说道:“查京城内外官民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座。”前面所举《啸亭续录》中还引述高士奇的“亲家陈元帅,伙计李开芳,开张绸号,寄顿各处贿银,资本约至四十余万。又于本乡平湖县置田千顷,大兴土木,修整花园,杭州西溪广置园宅。苏、松、淮扬王鸿绪等与之合伙生理,又不下百余万。”以高士奇之流的新官僚而拥有田地千顷,商铺资金数百万,这在当时并不稀奇。
因为清朝的统治者是代表大地主阶级的,它并不愿意妨碍大地主阶级兼并土地,倒反愿意让商业高利贷资本同封建土地制度相结合。据《东华录》引乾隆年间的一道上谕说:“山西等处富户夕赴豫举放利债,借此准折地亩,贫民已经失业,虽遇丰稔之年亦无凭借。”乾隆朝中的一位刑部左侍郎钱维城上疏也说:“豪商大贾挟其金钱,买贱卖贵,子母相权,岁或入数万金。富者以数百万计,以一家而有数千百万家之产,则以一家而致数千百万家失业也。”
这个结果是什么呢?这就是:一方面地主阶级利用商业高利贷资本趁机加紧剥削农民,积累财富,并且把一部分财富投到城市工商业中去;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更加集中到少数地主手里,大批农民失地流亡,大批地流向城市,成为城市中的雇佣劳动者。
三
城市和工